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征收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西湖生态园片区B04地块、D13地块和F10地块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B04地块涉及芝山街道前山社区,D13地块涉及芝山街道渡头社区、F10地块涉及芝山街道林内社区。
二、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西湖生态园片区B04地块、D13地块与F10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西湖生态园片区B04地块总面积4.4419公顷,其中芝山街道前山社区果园1.3388公顷,其他园地2.686公顷,灌木林地0.0264公顷,农村道路0.0297公顷,坑塘水面0.2919公顷,设施农用地0.0076公顷,村庄0.0615公顷。
西湖生态园片区D13地块总面积0.4824公顷,其中芝山街道渡头社区果园0.3028公顷,其他园地0.1212公顷,村庄0.0584公顷。
西湖生态园片区F10地块总面积1.6937公顷,其中芝山街道林内社区水浇地0.0369公顷,果园0.8515公顷,其他园地0.6367公顷,农村道路0.0073公顷,坑塘水面0.1594公顷,村庄0.0019公顷。
西湖生态园片区B04地块拟征收土地未承包到户的总面积0.0297公顷,其中属于芝山街道前山社区农村道路0.0297公顷;西湖生态园片区D13地块拟征收土地未承包到户的总面积0.0292公顷,其中属于芝山街道渡头内社区其他园地0.0292公顷;西湖生态园片区F10地块拟征收土地未承包到户的总面积0.0073公顷,其中属于芝山街道林内社区农村道路0.0073公顷。
四、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漳芗政文〔2023〕91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芝山街道前山社区、渡头社区、林内社区区片综合地价为150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均为1。
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芗城区西湖生态园片区房屋征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漳芗政文〔2017〕60号)的规定执行。房屋拆迁由芝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五、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芗城区西湖生态园片区房屋征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漳芗政文〔2017〕60号)的规定执行。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数:158人(其中劳动力人口91人)全部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芗城区人民政府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漳芗政文〔2009〕172号)、《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芗政办〔2012〕92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漳芗政办〔2018〕128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18〕144号)等规定执行。
六、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七、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
来源:芗城区政府网
您若有什么想法或建议,
欢迎留言交流!
《漳州楼市情报》公众号栏目推荐
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免责声明:图文版权归属原作者,文章内容及图片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楼盘信息有效期:发布之日起7天内(面积为建筑面积)
特别说明:各楼盘文章中所涉及学校施教区划分,均以当年教育局公布为准,不做任何承诺。
- End -
微信最新改版
没有“星标”和“在看”
会找不到我们的动态
快把“漳州楼市情报”设个星标
快人一步获得漳州楼市最新动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