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阳光之下,任何妄图践踏法律、危害社会的恶势力都终将无处遁形。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进广西 “金城十二少” 犯罪团伙的覆灭历程,探寻这一曾经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从兴起到衰败的全过程。
故事要从 2016 年的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说起。彼时,一群年龄大多在 1995 年至 1999 年之间的青少年,如同脱缰的野马,在街头肆意妄为。他们常常聚集在一起,仗着年轻气盛,频繁参与打架斗殴事件。
随着此类事件的不断发生,他们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同时也令人心生畏惧,“金城十二少” 这个名号开始在当地流传开来。起初,“十二少” 确实只有十二个人,但随着团伙的发展,这十二人成为了核心成员,其麾下普通成员逐渐壮大到几十个,在一些大规模冲突中,甚至能召集起百来号人。
“金城十二少” 的成员多为无业人员,其中还有三人有犯罪前科。为首的杨某成和向某明经常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试图在这片土地上闯出属于他们的 “江湖”。他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给民众带来了极大的恐慌。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他们将目光投向了众多领域。矿山,成为了他们觊觎的目标之一。他们通过入股、并购等看似 “合法” 的手段,实则以威逼利诱等暴力方式,妄图控制矿山,从中获取巨额财富。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了合法经营矿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破坏了当地矿山行业的正常秩序。
同时,他们还涉足违规场所经营,向商家收取保护费。在他们的威胁下,但凡生意稍具规模的商家,都难以逃脱被敲诈的命运。此外,当地的房地产、基建、土石方生意也未能幸免,他们企图通过插手这些行业,在垄断中谋取暴利,使得这些领域的正常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除了在商业领域作恶,“金城十二少” 还涉足非法讨债业务。当受雇于他人催讨债务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使用暴力手段,对欠债人进行殴打,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在日常生活中,他们的嚣张跋扈更是到了极致。普通群众仅仅因为多看了他们一眼,就可能招来无端的殴打,百姓们对他们敢怒不敢言,走在路上都小心翼翼,生怕惹祸上身。
2018 年,“金城十二少” 的一系列恶行更是达到了顶峰,多起恶性事件震惊当地。
2018 年 4 月,团伙成员韦某东、覃某与另一团伙成员韦某(另案处理)因误会产生矛盾。5 月 1 日晚,双方矛盾激化,约定在城区六十米大道体育馆旁 “解决问题”。韦某东、覃某召集了五人,而韦某则召集了约十人。
双方一见面,几句话不合便瞬间爆发肢体冲突。在这场混乱中,韦某东被韦某一伙用射钉枪打伤,覃某也被对方用牛角刀捅伤,现场一片狼藉,血腥的场景让周围群众胆战心惊。
韦某东与覃某被打后,心中的怨恨如同熊熊烈火般燃烧。第二天,他们便将此事告知了团伙中的重要人物向某明,向某明又迅速将事情汇报给了团伙的一号人物杨某成。为了报复,5 月 2 日凌晨 2 时许,杨某成、向某明带领着一众小弟,手持砍刀、牛角刀、钢管、甩棍等作案工具,气势汹汹地驾车来到金城江区某夜宵摊寻找韦某。
他们如同恶狼一般,将一桌无辜的食客团团围住,其中黄某港更是凶狠地将一张桌子劈烂,威逼恐吓食客不许动。随后,他们冲进夜宵摊的卫生间,将一名外形与韦某相似的被害人拖出,对其进行拳打脚踢,之后还将被害人绑上作案车辆带离现场。
直到后来核实被害人并非韦某后,才将其释放。这一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让民众对社会治安感到极度担忧。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8 年 5 月 19 日,杨某成、向某明团伙在城区六十米大道帮人解决纠纷时,与在场的另一团伙李某某、韦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产生了矛盾。李某某等人被杨某成、向某明一伙持刀追赶后逃离。
然而,李某某并未就此罢休,通过电话与杨某成约架。当天 17 时许,杨某成携带刀具,纠集了一帮人马前往约架地点。到达后,他们所有人持刀下车,朝着李某某一伙疯狂追砍。此次斗殴造成李某某一方一人轻伤二级、两人轻微伤,再次在当地引发轩然大波,民众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之中。
除了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行为,“金城十二少” 团伙还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违法活动。2018 年 1 月,该团伙骨干黄某港经人联系,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办理了 8 套银行卡(含银行卡、U 盾、手机卡),并以每套人民币 1000 元的价格售卖给他人用于洗钱等违法活动。
尝到甜头后,黄某港找到团伙中的唐某城,让唐某城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办理了四套银行卡后同样高价卖出。此后,二人共谋合作,利润平分,从 2018 年 2 月起,以每套 500 至 800 元不等的价格大量收购他人银行卡,再转卖给上家。
截止 2018 年 6 月被查处,二人共收购、倒卖他人银行卡 60 多套。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给社会带来了潜在的经济风险。
“金城十二少” 的种种恶行,犹如一颗毒瘤,在当地社会肆意生长,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正常生活。然而,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随着他们的犯罪行为日益猖獗,引起了当地省、市两级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警方迅速展开行动,开始悄悄收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
同时,越来越多的群众在长期的恐惧中,终于鼓起勇气,纷纷向警方反映 “金城十二少” 的犯罪事实。这些来自群众的举报和线索,如同一条条关键的拼图碎片,逐渐拼凑出了该团伙完整的犯罪脉络,成为了日后审判他们的铁证。
2018 年 5 月 29 日,收网行动正式开始。警方雷霆出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 “金城十二少” 犯罪团伙展开抓捕。在强大的警力部署和周密的行动安排下,该团伙的骨干成员全部被捕归案。随后,其他涉案人员也陆续落网。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成等 12 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害信用卡管理一案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覃某纠集多人聚众斗殴,卢某舒积极参与,与韦某团伙持械聚众斗殴,覃某、卢某舒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杨某成等 8 人结伙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损毁财物,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杨某成等 9 人持械聚众斗殴,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黄某港、唐某城非法持有他人 41 张信用卡,数量较大,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杨某成等 5 人为他人催讨债务,在公共场所聚众造势,实施 “软暴力”,给他人产生精神强制作用,扰乱公共秩序,属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杨某成等 8 人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屡次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属恶势力犯罪,应从重处罚;杨某成等 8 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唐某城有期徒刑 7 年 6 个月;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某成、向某明有期徒刑 6 年 6 个月;对其他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6 个月至 1 年 6 个月不等的刑罚。
随着这一纸判决的下达,曾经在当地嚣张一时的 “金城十二少” 犯罪团伙彻底覆灭。他们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一案件的告破和审判,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任何企图挑战法律底线、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都必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金城十二少” 犯罪团伙的覆灭,让当地百姓的生活重新回归安宁,社会秩序得以恢复。这一案例也时刻提醒着我们,法治社会不容恶势力横行,正义的力量永远不可阻挡。
参考资料:
《聚众斗殴、当街砍人…… 无恶不作的 “金城十二少” 被团灭!》 - 广西法治日报
本文系真实案件,本文人名均为化名,图/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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