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世界里,家族企业的传承与纷争总是备受瞩目。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离世后,一场围绕其遗产的激烈争夺战迅速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如今,随着香港汇丰银行的爆料,这场风波又有了新的重大进展。
据悉,三位自称为宗馥莉 “同父异母弟妹” 的人士,将宗馥莉告上了法庭。他们的诉求十分明确,一方面要求继承宗庆后持有的娃哈哈集团 29.4% 股权,按当前市值估算,这部分股权价值超 200 亿元人民币;
另一方面,他们声称宗庆后早在 2003 年指示下属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离岸信托,三人各应得 7 亿美元,目前账户余额约 18 亿美元,他们要求宗馥莉履行遗嘱、支付利息,并赔偿因资金被转出造成的损失。
为了支持自己的诉求,原告方可谓是做了不少准备。他们提交了信托文件,试图证明宗庆后设立信托的事实;提供录音承诺,以显示宗庆后对他们权益的承诺;还有助理证词,从侧面证实相关情况。
然而,7 月 17 日,从接近香港汇丰银行处传来关键消息,宗庆后并未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该信托计划。这一消息无疑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瞬间让整个事件的走向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一位在港为富豪人群提供信托服务多年的专业人士表示,一般情况下,若是信托已经完成,高院的起诉书理应将香港汇丰旗下的信托主体列为被告。但在此次诉讼中,被告只有宗馥莉和一家公司,并未涉及汇丰银行的信托主体,这从侧面印证了汇丰银行的说法。
这也意味着,原告方所依据的信托文件很可能存在问题,其真实性和合法性都有待进一步考证。
面对三名原告的诉求,宗馥莉的律师团队也迅速做出了回应。他们首先质疑原告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信托文件的真实性提出强烈质疑,认为这些文件可能存在瑕疵,无法确凿地证明宗庆后设立信托的意图和具体安排。
同时,宗馥莉的律师团队强调,宗庆后在 2020 年签署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份遗嘱明确声明 “境外资产由独女继承,其他子女无权利”,遗嘱的见证人为娃哈哈高管,虽然无家族成员签字,但在法律程序上并不存在明显瑕疵。律师团队认为,遗嘱是宗庆后真实意愿的表达,应当得到尊重和执行。
从法律角度来看,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一点在《民法典》第 1071 条中有明确规定。三名原告正是依据这一条款,主张自己有权继承父亲在娃哈哈集团的股权。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能否证明自己与宗庆后的亲子关系,以及相关信托和遗嘱的法律效力。
在这场遗产争夺大战中,信托和遗嘱成为了核心争议点。如果信托确实不存在,那么原告方要求继承信托资产的诉求将难以得到支持。
而对于遗嘱,虽然原告方对其见证人的身份提出质疑,但目前来看,遗嘱在法律程序上并无明显漏洞。这就需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仔细甄别,以确定遗嘱的真实性和效力。
这场遗产争夺大战对娃哈哈集团的影响也不容小觑。一旦三名原告分得遗产,娃哈哈集团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和未来发展战略都将受到深远的影响。
从股权结构来看,若三名非婚生子女成功继承股权,娃哈哈的股权结构将从 “国资 — 职工 — 宗馥莉” 三方共治,变为 “国资 — 职工 — 多子女” 的复杂局面。这种变化可能导致股权分散,使得公司的控制权变得不稳定,进而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和发展方向。
目前,遗产争夺大战尚未有最终结果。但随着香港汇丰银行爆料宗庆后未在香港设信托基金,整个事件的局势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对于宗馥莉而言,这或许是一个有利的信号,但她仍需谨慎应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娃哈哈集团的稳定发展。
而对于三名原告来说,他们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证据和诉求,寻找新的突破口。这场遗产争夺大战究竟将如何收场,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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