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自己的应用小程序,有些服务我们是通过小程序进行收费的。请问我们公司是否也要按《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啊?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公告)规定,为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从事网络交易活动提供营利性服务的小程序、快应用等,以及为小程序、快应用等提供基础架构服务的平台企业才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贵公司如果没有通过互联网提供应用程序发布、下载、动态加载等分发服务,则不属于平台企业,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规定》的涉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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