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名小学老师,4年里猥亵14名八九岁的女学生,最后靠孩子们的陈述把他送进监狱!这个老师全程死不认罪,现场还没监控…法院凭什么敢判他13年?今天咱们就看看,法律是怎么对付这种"零口供"的?
让我们先还原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始末。刘某某是四川某小学的一名普通教师,平时在同事和家长眼中是个"认真负责"的老师。然而从2018年开始,这个表面和善的教师却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把罪恶之手伸向了自己班上的女学生。
刘某某的作案手法具有明显的欺骗性和隐蔽性。他通常会以"辅导作业"、"课后谈话"等看似正当的理由,将女学生单独留在教室或办公室。在这些封闭空间里,他会先通过搂抱、亲吻等看似"亲昵"的动作降低孩子的戒备,然后逐步发展到抚摸敏感部位,甚至拉着孩子的手触碰自己的下体。
更令人发指的是,每次作案后,刘某某都会用"这是我们的秘密"、"告诉别人你就不能上学了"等话术威胁孩子。这些八九岁的女童因为害怕老师报复,加上对性侵害缺乏正确认知,大多数都选择了沉默。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2022年7月。一名受害女童赵某某(化名)在表姐家做客时,表姐正在给她讲解儿童防性侵知识。当说到"不能让任何人触碰隐私部位"时,赵某某突然哭了起来,支支吾吾地说:"我们刘老师...就摸过我下面..."
这个意外的发现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赵某某的父母立即联系了其他家长,结果令人震惊——班上竟有14名女童都有类似遭遇!有的被摸过屁股,有的被强行亲吻,还有的被拉着手去碰老师的下体...
多位家长联合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二天,警方将刘某某传唤到案。然而面对审讯,这个曾经的"优秀教师"却摆出了一副无辜的嘴脸,要么避重就轻,要么全盘否认。
案件侦办遇到了现实困难:
1. 案发时间跨度长达4年,部分细节难以精确还原 ;
2. 作案场所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 ;
3. 除被害人陈述外,缺乏直接的物证 ;
4. 被告人始终拒不认罪 。
就是在这样的不利条件下,司法机关最终成功将刘某某绳之以法。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某犯猥亵儿童罪,有期徒刑十三年;禁止刘某某从事教育、培训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相关职业。宣判后,刘某某提出上诉。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很多网友质疑:"没录像没证据,光靠小孩说话就能判刑?" 其实这正是本案的普法价值——法律早就料到会有这种人玩"零口供"套路!看看司法机关的破案逻辑:
1. 孩子的话到底能不能信?
法院发现,14个孩子的描述惊人一致:被摸的部位、刘某某下体隐私部位的特征、威胁的话术…八九岁的孩子根本编不出这些细节!更关键的是,这些孩子和家长跟刘某某无冤无仇,不可能集体诬陷。
2. 案发过程太"自然"反而做不了假
案子是因为表姐科普性教育才曝光的,根本不是刻意策划的举报。警察顺着查下去,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发现新受害人,这种"连锁反应"恰恰说明真实性。
3. 法律对老师的"特殊照顾"
刑法明确规定:猥亵儿童罪只要摸私密部位就构成犯罪,不像强奸罪需要发生关系证据。而且!对教育从业者猥亵学生的,必须从重处罚!
这个案子最让我心痛的是——14个孩子里,有不少是留守儿童。她们被侵害后不敢声张,正是因为缺少父母的日常关注。而法院最终采信孩子们的话,其实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法律永远会站在不会说话的孩子这边!
别以为你教孩子"听话"就是为他好,有时候更要教他"学会不听话"!对那些借权威作恶的禽兽,我们必须用法律和舆论,把他们钉死在耻辱柱上!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此事你如何看,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3年,是重还是轻?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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