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老年顾客被诱导“投资入伙”美发店的合同纠纷。2024年6月某天,黄女士去了常去的某美发店理发,得知可带家属免费拍照,便告知婆婆李奶奶。第二天,年近70岁的李奶奶带着小孙子一起到店。工作人员热情招待,为其化妆拍照,在等待洗照片的间隙,工作人员将李奶奶带到店内二楼,称要领照片需先充值,充值款项可以在店内消费,李奶奶觉得已经接受了相应服务,不好拒绝,便通过微信充值了8000元。随后,工作人员出一份纸质合同,李奶奶认为自己既已交费充值,签订合同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加之其年纪大,看不清楚,店员要求李奶奶按合同约定向店里投资,原来,这并非店员诱导签字时声称的 “充值凭据”,而是一份《合作协议书》, 根据其中条款,乙方(李奶奶)需向甲方(美发店),支付合作费用 51000 元,甲方赠送乙方 5000 元现金券。
可自用或介绍亲友消费后提现,乙方介绍顾客来店消费后可享有分红 ,店员称若配合履行合同,现在活动价直减 20000 元 只需支付 31000 元即可,几天后还可以返现 5000 元,如果不配合交钱将面临法律风险。在店员的言语诱导下,李奶奶又分四次刷卡补充支付了 23000 元。随后的半个月里李奶奶一直没有收到返现,担心上当受骗,李奶奶把合同签订的事告诉了儿媳黄女士。黄女士多次与美发店沟通退款未果后,2025 年 2 月,在黄女士帮助下李奶奶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被告美发店返还李奶奶23000元,判决现已生效。(九派新闻)
编辑:刘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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