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案件的庭前准备和开庭辅导包含三大要素,分别是辩护律师庭审辩护法律准备的充分度、辩护律师与合议庭及公诉人庭前工作的对抗度,以及被告人、被告人亲属与辩护律师的配合度。从这三个维度,能了解庭前准备的具体工作,首先来看辩护律师如何做好开庭的法律准备工作。
做好开庭法律准备,首先要针对合议庭,尤其是主办法官和公诉人进行背景调查。这并非多余,因为法官和公诉人都是有个体差异的人,而非机器,对待不同的人需要用不同的方式解决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要说服的是公诉人,到了法院阶段则是合议庭,了解说服对象是精细化辩护的基础,能影响辩护效果。比如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难度较大,但有时能遇到有担当、主持正义的合议庭,这也说明对办案人员的了解很重要。即便同一个法官,在不同案件中的处理方式可能不同,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探究,而背景调查正是为了更好地制定辩护方案和策略。
具体来说,背景调查需要关注几个方面。一是学历,通常接受专业法学教育程度越高的人,法律专业素养可能越高,在面对新情况、新案例时,因专业自信更愿意突破创新;而专业自信不足的人,更倾向于循规蹈矩,依赖过往判例。二是年龄,相对年轻的合议庭成员和公诉人,离开校园时间短,对法律认知更新快,接受先进法律理念的程度高;年龄偏大、临近退休的,虽然审判经验和驾驭法庭能力可能较强,但知识更新速度大概率较慢,对新观点的接受度较低,更看重是否有生效判例支持。三是性别,不同性别的法官和公诉人在处理不同案件时可能有差异,比如在性侵类案件中,女法官可能更容易对被害人产生共情,增加辩护难度;而在某些涉及家庭矛盾激化的案件中,男法官可能更能理解被告人的心理。比如有一个案例,涉及女婿与岳父的冲突,被告人致岳父死亡,合议庭成员都是男法官,律师在辩护中论证被告人当时的内心心理,明显感觉到有法官产生代入感,最终案件在没有从轻减轻情节的情况下判了无期,这与法官的性别和生活经验可能有关。四是职务,法官的职务需要辩证看待,有的高职务法官审理案件可能是因为案件简单或已有定论,有的则是因为案件社会敏感性高、知名度大,需要谨慎处理,了解这些有助于判断法院对案件的态度。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网络搜索了解法官的口碑,比如看到大量当事人投诉某法官,就需要多加留意;查看法官的社会活动,比如有法官被报道一年审理300多个刑事案件,被称为“结案小能手”,这可能意味着其庭审有走过场的倾向,因为刑事案件一审需开庭,案件复杂多样,如此高的审理量难免让人质疑。当然,背景调查并非100%准确,有过反例,比如一个80后男法官,学历高,但裁判文书网上显示其作为二审法官无一发回或改判案例,接触后发现其审判思维固化,对辩护意见无动于衷。所以,背景调查只能提供初步判断,还需结合其裁判案例,归纳分析其裁判思路,才能更准确地把握。
总之,对合议庭与公诉人的背景调查,是刑事辩护庭前法律准备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从学历、年龄、性别到职务,再到网络口碑与社会活动,这些维度的信息能帮助律师为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提供参考。但需明确,背景调查只是初步判断,不能完全固化对裁判者的认知,最终仍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裁判思路及庭审中的实际互动灵活调整。唯有将这种调查与对案件本身的深度研究相结合,才能让庭前准备更具针对性,为庭审辩护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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