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分制”等配套管理办法同步迎来优化调整。
《办法》明确提出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同时,《办法》指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有计划的自学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增加“自学”等学分获取形式
《办法》提到,以“有计划的自学”方式进行相应继续医学教育也可获得相应学分,该类学分由用人单位按要求授予并登记。用人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学习情况、学习成效等可验证因素,综合评估后授予相应学分,每年可达10学分。
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有计划的自学等由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后授予相应学分。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学分登记,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获得情况及时上传至本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学分统一授予形式,获取学分更为简化
学分制改革是此次新规修订的重点,也是一大亮点。根据《办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
这意味着,在延续传统学分制的基础上,学分计算方法和标准得以简化,不再设置Ⅰ类、Ⅱ类学分分类。也就是说,通过继教项目学习(传统为Ⅰ类学分)与自学类学习(传统为Ⅱ类学分)将一视同仁。
学分统一计算标准,打通互认
《办法》出台后,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都按统一标准计算发放,即3小时授予1学分。
根据国家对继教管理规定的要求,临床、口腔、中医以及预防医学类等专业间学分互认。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参加卫生健康委、中医和疾控三大系统所获学分都是“同一牌照”。
国家项目和省级公布的项目、不同部门公布的继教项目、不同省公布的项目均打通学分互认,倡导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按需参加培训学习。
此外,《办法》施行后,各个省将进一步简化学分获取和办理的流程。
取消继教政策的前奏?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自学也能获得学分、学分统一计算标准等学分获取的相关内容,有同仁问,这些措施是不是取消继续教育学分制度的前奏?
但事实上,这一措施的实施并不是继续教育学分制即将被取消的信号,只是对学分制的一种补充和完善。自学获得学分只是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获取的其中一种方式。
同样的,学分统一计算标准并不是取消继续教育学分制的信号,而是对学分制的一种优化和完善。学分统一计算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确保学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一措施有助于减少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之间的学分差异,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更加准确地衡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成果和继续教育情况。
未来或许可能会有更多的卫生技术专业跟进,取消或调整继续教育学分制,不过这都是只有正式政策发布后才能明确的问题了。
来源丨丁香园、梅斯医学、医学界、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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