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以法之名》大结局一段时间了,最后的结局似乎是善恶有报,随着洪亮和秦锋拼死,从和禹天成决裂的陈胜龙的手中夺得了他身上的录音证据,所以洪亮才能够把禹天成、陈胜龙、熊磊、程子健、江远、江旭东、孙飞、姜红军等人都给送入了监狱,包括温琴,当然兰景茗却没有送进去,只是被撤了政法委书记的职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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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后的结局中付出惨痛代价的人不少,一个是万海,万海本不应该死的,但洪亮去监狱问他131案的真相的时候,这位准备说出来,结果被灭口了,灭口他的幕后黑手真的是王华山?当然不是,王华山准备逃走,没必要自己作死。而且后面洪亮等人找到了谢鸿飞,谢鸿飞这个贪生怕死的人居然选择了跳崖自尽,死前还隐晦的暗示了江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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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两个人惨死其实是有原因的,是因为江旭东,至于秦锋,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看也是因为江旭东而惨死的,他为了阻止熊磊所以被杀死,而秦锋之所以会被杀,是因为江远让禹天成将洪亮灭口,这一切当然是江旭东默许的,江旭东在洪亮离开家之前说了他要是离开了这个家就回不来了,洪亮没想到自己的老丈人会这么狠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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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相比起这三位惨死,洪亮最终得到了黑恶势力以及保护伞的罪证,把他们都送入了监狱,但是事情真的到这里就结束了么?并没有那么简单,洪亮最后很多人猜测他是妻离子散,但事实上呢?洪亮在131案里面犯了错,还有在谢鸿飞跳崖自尽这里也犯了错,本应该被追责的,可洪亮最后却并没有被追责,功过相抵,最后还穿着检察官的衣服,而且最后也没有离婚,他的女儿和妻子都送到了洪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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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别忘了,洪亮的妻子可是江旭东和女儿,是江远的姐姐,这位还是一个扶弟魔,可以为了自己的弟弟放弃原则,她的父亲和弟弟都被丈夫亲手送进了监狱,为什么这位没有和洪亮离婚呢?真的是因为她很爱洪亮么?如果这位真的爱洪亮,也就不会有之前对洪亮的那种颐指气使,更不会要求洪亮脱了自己的检察官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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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没有离婚,和江敏本身曾经干的事情以及江旭东的余罪有着巨大的关系,131案江敏有参与,是她帮着王大有做肝癌的证明还有死亡证明,所以王大有才能够假死脱身,变成熊磊。还有江远虽然最后判了死缓,不能减刑,也就是说最轻也是无期,可是江旭东还能出来,江旭东判了十年,而他在政法系统里面的影响力,几年之后就可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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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旭东曾经干过的事情不算少,131案他真的没有参与?绝对是参与了,否则孙飞无法捞出王大有,而且万海的死,还有比如说谢鸿飞的死都绝对是和江旭东有关系的,可是奇怪的是专案组到了最后都没有调查131案到底是谁帮着王大有假死,是谁动用权力让王华山出手帮助王大有,这些都是很容易调查的,为什么不查了?自然是因为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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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最后江敏没有和洪亮离婚,除了她自己本身不简单,有余罪之外,还因为江旭东有问题,不能让洪亮继续调查下去,所以她留在洪亮的身边,如此对她才是最安全的,否则的话她自己很可能也得进去,毕竟131案只要调查,肯定是有记录的,何况江敏的父亲出来之后总不能让这位养尊处优,做惯了领导派头的他去低声下气的对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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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把他当成领导,可是她要是再找过,谁会把他当领导供着呢?只能说洪亮入赘入了一个狼窝,江敏本身也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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