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AI生成内容已经成为了艺术、文学、音乐等领域中一种新型创作形式。
网友咨询:
AI生成的小说,著作权归谁?
魏一斐律师解答:
作品应当是人类的智力成果,AI算法能够通过数据分析和深度学习等技术,生成大量原创性作品。AI生成内容,人类仍然是创作意图的来源,人类需要对AI系统选择、调试、训练,还需要反复输入、修改提示,对AI输出结果选择、调整等,用自身创作意图约束AI系统输出的最终成果,则具备著作权法定义的作品属性。
AI本身不能成为著作权人,因为它不符合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定义。AI生成的小说,著作权归属的确定首先要看双方的约定。现实中不少AI开发公司通过用户协议,将生成内容的著作权约定给使用者。如果没有约定,在现阶段著作权归属于著作权归研发者或所有者所有。
魏一斐律师补充: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因侵害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四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魏一斐律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曾任重庆嘉豪律师事务所民商部门负责人律师、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律师,现为重庆卓璟(九龙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重庆众兴合创传媒有限公司指定聘用法律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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