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ST观典(688287.SH)低开低走,截至收盘,报5.23元,跌2.79%,延续前一日的下跌趋势。
*ST观典日K线图,来源:同花顺
*ST观典股价连续两日走低的原因,或源自公司7月7日晚间发布的三则公告,涉及行政处罚、北京证监局监管措施及股票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银莕财经注意到,头顶“北交所转板科创板第一股”光环登陆A股的观典防务可谓一张好牌打得稀烂,不仅内控缺位问题频出,公司业绩也在行业景气度向好的背景下步入亏损泥潭。
4次被实施风险警示
根据北京证监局于7月7日出具的对*ST观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账户资金14,251.47万元,至今未偿还余额9,694.72万元。2022年至2025年违规担保超过17亿元,公司年报造假。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高明,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秘李振冰,时任财务总监王彦、2023年9月起担任财务总监的刘亚恩,总经理程宇,董事会秘书李旭明负有主要责任。
来源:*ST观典公告
来源:*ST观典公告
时间拉长,*ST观典2022年-2024年的非经营性资产占用分别为13,900万元、14,484.11万元、14,064.41万元,占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5%、14.50%、14.08%。包括《转板上市报告书》与公司年报在内的多份对外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ST观典与其董事长高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对李振冰、刘亚恩、王彦、程宇、李旭明出具警示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除了行政监管措施,北京证监局还对*ST观典和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其中公司被罚950万元,高明、李振冰、王彦、刘亚恩等人共计被罚1,94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ST观典在2024年11月4日因高明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首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观典防务”更改为“ST观典”。
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交所又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年报无法被审计认可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观典”更改为“*ST观典”。
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观典”,股票代码、涨跌幅不变,不停牌,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从“转板第一股”到退市边缘
2022年5月25日,观典防务正式在科创板上市,其是从北交所转至科创板的“转板第一股”,且是首家转板成功过会、首家申报新三板精选层及精选层首家申请直接转板的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ST观典的主营业务是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无人飞行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和制暴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一直深耕工业无人机这一领域,已经占据行业领先地位,自称开创了无人机禁毒服务的先河,形成了国内领先的无人机禁毒数据技术体系。
但就是这样一家曾备受市场瞩目、冉冉升起的资本市场新星,且恰好踩中此前烈火烹油的“低空经济”概念,起股价却一路震荡下跌,在转板仅三年后(截至7月9日收盘股价为5.23元)市值锐减至19.51亿元,面临退市风险。
聚焦至业绩,亦难撑起其光环。
在上市前的2020-2022年,*ST观典分别实现营收1.80亿元、2.30亿元、2.91亿元,同比增长23.20%、27.87%、26.61%;归母净利润5346.08万元、7228.79万元和8232.60万元,同比增长28.19%、35.22%和13.89%。
*ST观典2020年至2023年财务分析,来源:同花顺
但完成转板后的2023年、2024年,公司业绩却大幅“变脸”:营收分别录得2.12亿元、8998.38万元,同比下降27.12%、57.58%;归母净利润为2115.31万元、-1.36亿元,同比锐减74.31%、742.34%。
公司称系调整收入确认,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控报告,质疑其2023年2.29亿元预付流动资产的商业合理性,涉及6家供应商。
*ST观典2021年至2024年财务分析,来源:同花顺
其中,世恒普惠作为观典防务长期合作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多次卷入预付款风波。2020年承建研发中心项目时,观典防务在工程过半时即支付全额款项,合同金额从0.36亿元扩至0.51亿元。此类操作IPO前已被上交所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ST观典转板进程迅速,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而中信证券近期因多个项目被监管关注。市场认为,需重新梳理企业、保荐机构、审计机构等各方责任,以厘清问题根源。
公司称,未来的*ST观典工作重心仍在解决公司营收问题上,同时向实际控制人追偿被占用资金,提升财务核算规范性与信息披露质量,保障经营合规与稳定,对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及相关内部控制开展自查整改。公司全体员应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勤勉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对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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