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规资局发布一则征收土地公告(沪(浦)征地告〔2025〕第42号),为建设川沙新镇 E04D-18 地块配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川沙新镇大洪村部分村组土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川沙新镇城东南临为E04D-19地块(规划高层住宅),北临延康路,东临E04D-19地块(规划高层住宅),西临E04D-17地块(规划公共绿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大洪村第二村民小组5919.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11.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70平方米。
川沙新镇E04D-18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新建一栋16班幼儿园园舍主楼、一栋门卫及消控室、一栋变配电房、一栋垃圾房及一层地下室。可容纳16个班级。
建设用地:7205.6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8779.38 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5763.61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3015.77平方米
容积率:0.8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15米
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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