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9世纪一个秋日,敦煌一户人家书房里,丈夫提笔写下放妻书: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大致意思是说:“如果缘分不合,就像冤家一样……希望娘子分开后重新梳妆打扮,找个好夫婿。
写完后他按下指印,妻子拿过文契,转身离去——没哭没闹,也没有争吵,就留下了一句““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以后不要互相怨恨。
谁能想到,这份一千年前的“离婚协议书”,比现在一些撕破脸的离婚官司体面得多!
更让人惊讶的是,唐代女性不仅能主动提出离婚,还能拿到“三年衣粮”的赡养费。在那个被认为“男卑女尊”的封建时代里,敦煌的“休妻书”为什么会这么通情达理?
在敦煌莫高窟尘封着的洞窟里,考古学者发现了12份唐代“休妻书“。泛黄得的纸张里,记着古人最优雅的分手方式。
每篇休妻书都好像在讲一个故事:先是回忆夫妻“三世结缘”有多甜蜜,接着说出现在“两心不同”有多无奈,最后希望对方能"选聘高官之主"。
特别是在P.4525号文书里,丈夫还挺贴心地给前妻准备了再婚陪嫁,就怕她受一点委屈。
唐代女子能那样洒脱、与众不同,都是因为背后有一位女皇,武则天当政的时候,长安城里那些贵妇人们骑马射箭,市井女子开店做生意。
白居易在《琵琶行》里讲那个商妇"老大嫁作商人妇"的时候,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敦煌文书里还记着寡妇阿龙卖地的事,契约上明明白白写着"自愿出售,无男儿逼迫"。
最有趣的是大历年间的案子,农妇王氏觉得丈夫杨志坚太穷了。拿着杨志坚写的《送妻诗》去衙门要求离婚。郡守颜真卿虽然打了她二十板子,但最后还是让她改嫁。
但那些得体大方的“放妻书”里也藏着时代局限性,文书都叫“休妻书”,几乎找不到“休夫书”的例子。唯一的例外是宋初的“留盈放妻书”,明明是妻子休夫,却还要套用男方模板。
《唐律》里还写着“妻妾要是自己跑掉,要判两年徒刑”,而丈夫休妻则随便找个“七出”里的说辞就行。所谓的“七出”是古时婚姻解除的七种官方理由,就是无子、淫乱、不侍奉舅姑(公婆)、多言、偷盗、忌妒、恶疾。更现实的是,唐朝不让妇女授田后,女子没了经济来源,离婚要付出更大代价。
现在读到“放妻书”里那句“各自欢喜”常常暗生感慨,对比现在一些离婚时争房产、抢孩子这种荒唐事,唐人更明白好聚好散。
可惜历史开了个玩笑,宋代以后,女子被贞节牌坊压得喘不过气。直到1950年,新中国颁布《婚姻法》,才重新找回了这份体面。原来我们不是在进步,只是在找回千年前丢失的文明。
参考资料:
1. 敦煌放妻书P.4525、S.6557等原件
2. 《唐律疏议》相关条文
3. 敦煌"留盈放妻书"研究论文
4. 唐代妇女财产权案例文书
5. 颜真卿判例记载
6. 唐代婚姻制度研究专著
7. 女性地位变迁史料
8. 新中国《婚姻法》立法档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