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赫山区法院发布
两期悬赏公告
01
悬赏公公告一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益阳市赫山区潘氏金行的经营者潘良群予以悬赏公布,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协助监督被执行人益阳市赫山区潘氏金行的经营者潘良群的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益阳市赫山区潘氏金行的经营者潘良群藏匿、转移的财产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奖赏举报人执行实际到位款项的8%(法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737-6837110
联系人:吴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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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悬赏公告二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唐涛予以悬赏公布,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协助监督被执行人唐涛的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唐涛藏匿、转移的财产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奖赏举报人执行实际到位款项的10%(法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737-6837110
联系人:吴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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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官网
三审:李 杏
二审:皮宣文
一审:李鑫航
供稿:吴乔淞
2025年第92期之二
总第18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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