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 李晗)7月3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拟明确个人在本市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向住建(房管)部门备案。同时细化了具体的转租套(间)数计算认定标准及从事住宿、民宿等经营活动的例外情形。
《通知》拟规定登记备案后转为租赁企业的,应当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充分落实信息公示、资金监管、登记备案、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此外,《通知》拟规定互联网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的个人提供信息发布或居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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