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留言反映,南充市顺庆区新城一路与果州大道交叉口西北350米,阳光君悦府小区外新建市政道路路基高于建成小区,正负零高于小区1.5米左右,违反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 第5.3.3条(强制性条文): 建筑物出入口处室内外高差不应小于0.15m;当建筑物邻近城市道路时,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该道路的路缘石标高。
多次拨打12345政务热线回复如下: 【南充12345热线】您好!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关于顺庆阳光君悦府小区道路建设的问题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作如下回复:接到您的反映后,我司立即协调相关单位召开现场会议,经核实阳光君悦府小区雨、污排水管网会接入顺兴大道市政排水管网,不会出现雨水倒灌现象。四川乐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方问牛答马,不正面回复问题,希望各位领导协助处理!
6月24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网友,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关于道路地基高于小区房屋地基的相关问题已收悉,我司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经相关部门核实,阳光君悦府小区设计方案依据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南充市北部新城(潆溪综合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的。
目前市政道路仍严格按照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施工。经现场核实,新建道路边沿至小区围墙距离为5米(放坡至小区围墙下口并设置排水沟),围墙至小区建筑物距离为7米(阳光君悦府小区总平面图),与相关部门沟通市政道路与小区位置关系满足规范要求。
来源 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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