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有律师博主爆料,突发!深圳律协与某律所就会员费对战。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仔细浏览这两篇告知书及回复函。
深圳市律师协会告知书
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
你律师所寄送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2024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及宋律师《2024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已收悉。经初审发现,你律师所提交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2024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中显示专职律师人数为2人,且均添加了杨律师(执业证号:14403C u12)的考核信息。经核查,你律师所现有执业律师仅有宋一人,杨、非你律师所内执业律师,请你律师所严格按照《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及《关于2024年度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如实、规范填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2024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并重新向我会提交年度考核材料。
另,根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规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内容包括“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律师考核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包括“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等亦规定:“会员必须履行交纳会费的义务”“会费按年度收缴,会员须于每年年度考核前上缴会费”。请你律师所及所内律师及时履行会员义务。
特此告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5年6月20日
这份告知书基本传递两个要点:
其一,提出该律所提报增加的两名律师涉嫌“造假”,此二人不是该律所执业律师。
其二,抓紧交年度会费,要自觉啊。
万万没想到的是,涉事律所在两天后义正严辞地发了回复函。
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告知书之复函
深圳市律师协会:
你会寄送的《告知书》业已收悉。我所现就此书存疑事宜复函如下:
一、关于我所实际执业律师与广东省司法厅系统执业律师不一致。广东省司法厅于2022年注销我所一名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后司法部以(2023)司复决23号复议决定予以撤销,该复议决定书已经生效。你会应当且有义务责令:广东省司法厅履行录入该名合伙人信息至我所系统,并对广东省司法厅侵害会员执业权的违法行为予以追责并惩处。
二、关于会员费问题释明如下。我所对你会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评定“不合格”,你会现实确有终止之必要。根据章程规定,我所以书面提请你会理事会作出注销深圳市律师协会之议案,并由理事会征集深圳市律师全部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之注销你会意见。
综上所述,基于你会漠视会员权益保障,我所不想做你会会员好多年。并请你会离我所远点,越远越好,消失不见为最好。
此复
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
2025年6月22日
从这个回复函来看,也是两点意见:
其一,该律所的执业律师是合理合法的。此前被广东省司法厅注销,后面又恢复。目前,只是系统录入问题。并责怪律协不作为,没有为会员单位争取利益。
其二,该律所认定深圳律协不合格,因此不打算继续玩下去了。建议该律协注销。
文末,该律所还表达出个人情感的话语,请你会离我所远点,越远越好,消失不见为最好。由此看出,双方的积怨很深。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律师需要的是自己的律协,一人一票民主选举,自下而上推动社会进步。我向往的律协是能在律师行业改革、国家民主进步发挥作用,能够维护律师权益、提高律师地位的律协。我们不需要只会制定莫名其妙规定,只会惩戒律师,把收费作为唯一工作,甘作司法行政机关二级机构的律协。
有网友评论,我是公职律师,这个身份赚不了一分钱,每年会费单位还不报销,我毅然注销了公职律师证,公职律师不能执业也不能收费,那为什么还让交会费呢,公职律师的钱都是大水冲来的?
也有网友建议,律所及律师本身就是法律工作者,年度无法必究,没有必要每一年对每一家律所及律师都要年审,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同时也给律所及律师带来非常大的财务压力,而且上交费用多年了都没有发票,这是不是严重违规。
- 关于律所与律协的矛盾纠纷似乎由来已久。此前有媒体报道,福建一律所给律协发“骂街式”律师函 律所负责人回应:不满会费太高。
在今年4月,一份由福建宝能律师事务所发给当地龙岩市律师协会的律师函在网上流传开来,函中言辞犀利,“骂声”不断,引发关注。4月29日,该律所负责人回应大皖新闻记者称,之所以发这封不同寻常的律师函,是因为不满律师协会会费太高,要求降费。
律师函称,福建宝能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3月25日向龙岩市律师协会发函后,协会继续“装死不回应”,紧接着文中出现了诸如“不要脸”“无耻”“卑鄙”之类的词,同时多次提到了降低会费,这一另类的律师函在网上流传开来后,引发热议。至于此事后续如何,未见公布。
还有,在今年3月,江苏爱特律师事务所责令宿迁市律师协会退还会费的通知在网上热传。
通知称,律协未按规定履行维护该所及律师合法权益的职责,要求退还6000元会费。3月24日,该律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双方沟通无果后,律所决定当日就此事对协会进行起诉。宿迁市律协接线人员回应称,“网传内容存在不实,双方有纠纷。”宿迁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由律协自行处理。”
总之,律所与律协的矛盾有点像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就是对于收费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就是律协似乎没有真正服务好会员,也就是“不值这个价”。
而这背后的原因,或与当前律所圈内卷有关系。说到底,如今律所也不赚钱了。以前根本不在乎的会费,如今也不得不斤斤计较,扣扣搜搜起来。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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