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就业形态的普及,越来越多劳动者面临从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的税务处理问题。首先,个人可以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是需要确保两家用人单位知晓并同意其双重劳动关系,并且不得对任何一家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需要特别注意,同一时间段,社保只能由一家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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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家公司领取工资的个税处理
1,预扣预缴阶段
①分别申报:两家公司独立按照发放工资的基数预缴税款,按照累计预扣税率3%-45%。
②减除费用:自然人每月5000元的基础减除费用,只能够在一家进行减除。否则在进行汇算清缴的时候也会扣除。正确的做法是选择一家扣除,然后告知另一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关闭扣除选项。
③专项附加扣除:同一个项目只能够扣除一次,和5000元的基础减除费用一样,可以指定一家公司进行申报。注意不要在专项附加扣除上弄虚作假,想以此进行偷税漏税,就在今年6月,税务部门曝光了3起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偷逃个税的案件,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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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汇算清缴阶段
在次年的3月至6月底,个人综合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则两家公司的工资薪金都要合并计算,在减除专项扣除后如果剩余的金额是>6万元的,就按照3%-45%的税率重新计算,多退少补。
计算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工资总额-6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税率-速算扣除-已预缴税额
例如:王某在A公司取得年收入15万元,B公司取得年收入8万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房屋贷款)+6万元基础减免费用合计11.4万元。则王某对应的应纳税所得税额就是11.6万元。应纳税额就是11.6万×10%-2520=9080元。然后对比王某这一年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
3,年度汇算清缴不会补税的情形
①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②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③已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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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其中有劳务报酬的情形
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都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板块,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都适用3%-45%的税率。不同的区别是在进行预缴的环节,劳务报酬的税率是按照20%-40%的税率进行预扣预缴。由支付方按次预扣:≤4000元的,可以减扣除800元,再按照20%计税;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后,再对用20%-40%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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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情形
前面说的劳务报酬,很多情况是单次的,偶然的一些情况。例如个人在单位上班,凭借自身的专业和资源,为其他公司或企业提供服务,赚取更多的收入。
若个人长期以劳务报酬的方式提供合作服务,可以考虑成立个体工商户的方式,也许能够减轻税负。
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归属于个人经营所得。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划分为综合所得。个人经营所得的税率是按照5%-35%的税率进行汇算。并且,适用查账征收的前提是,这里指的应纳税所得税额是指个体户的利润,而不是经营销售额。也就是说,管理好发票,可以通过成本票的抵扣减轻个人经营所得的税负。并且,针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以内的部分,现在还有减半征收的政策,相当于税率减半,最高17.5%左右了。
如果个体户自身账簿不全,没有单独核算能力,票据不齐。部分地方针对个税还有核定征收的方式。即通过和另一个利润率或者直接定期定额的方式进行征缴,在没有成本票的前提下,这样的征收方式为个体户也减轻了税负压力。
业务真实,符合条件,入驻地方税收园区的个体户,季度销售额在30万以内,年度销售额120万以内的,可享受双免政策,即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当于综合税负降至0%;年销售额超过120万,450万以内的,核定个税低至0.5%,综合税负1.5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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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体户优势
成立个体户,流程简单,注册快捷,并且经营行业广,常见的服务、商贸、销售、建筑等行业均可。经营过程中个人账户也可收款,后期也没有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个税。
结语:正确的处理两处个税,需要注意预缴阶段避免重复扣税、汇算阶段要完整的合并收入、区分所得类型的适用规则,合理运用6万基础额度,专项扣除和选项附加扣除,以及长期与企业合作可考虑个体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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