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过去为《选罢法》修法激烈攻防,蓝白去年三读“附身份证正反影本”版,但迟至1月底才送至“行政院”,又经政院提覆议、立院否决以及赖清德公布实施,中间有近2周时间让罢团送件,未于一开始就挡下大罢免。不过,如果出现蓝委被罢免后绿委过半的局面,绿营会不会将《选罢法》修回取消连署附身份证规定,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称,现在“安全法案”更为重要。
蓝委许宇甄曾提罢免门槛增加“同意票超过当选票”条款,但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表态不赞成,所以白党团提“连署需附身份证影本”,蓝党团也提类似版本,蓝白去年12月20日以人数优势三读“附身份证影本”修法,同天也通过《财划法》、《宪诉法》修正案。
然而蓝担忧绿利用时间差,先公布《选罢法》后才轮到《宪诉法》,可让宪法法庭做紧急处分,所以先送《宪诉法》修正案,1月24日才送《选罢法》至政院。
政院当晚便召开临时院会通过覆议案,2月2日由“行政院”秘书长龚明鑫到立院递件,加上处理覆议时间需协商,蓝白迟至2月11日才否决《选罢法》覆议。从2月3日可对立委提罢免至赖清德2月18日公告实施,中间至少2周让罢团递件,在野未尽早整合立场又错估时间,没能在第一时间挡下罢免。
此外,蓝白修《选罢法》,使民团提3项公投提案,包括废止第一阶段提议、第二阶段连署时,需附身份证正反影本,以及废止新增的伪造连署罚则。目前“中选会”函请提案领衔人限期补正。
若大罢免成功使绿委过半的话,有无可能将《选罢法》修正回来?吴思瑶22日表示,现在无须讨论《选罢法》问题,因有更需要关注的“安全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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