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艾滋病纳入婚前检查,广西和云南做到了,拍手叫好!
广西和云南,明确医生可以告知艾滋病患者的配偶,让配偶有知情权。
真的很人性化,这样做才是对配偶的保护和对下一代的保护。
很人说要保护患者的隐私,说艾滋病不应该受到歧视,要平等对待才行,打着保护患者的隐私的旗号伤害不知情的健康人群才是害人害己的,祸害配偶和自己的下一代,谁为患者的配偶和孩子买单呢?
曾经看过一篇报道:一位女士和一位患有艾滋病的男士结婚了,结婚生出来的孩子也患有艾滋病,女士觉得天都塌了,一切都看不到希望了,未来一片渺茫,本来还高兴地迎接新生命的到来,结果却是当头一捧。原来婚检的时候, 男方就知道自己是艾滋病患者了,但医生为了所谓的隐私权,没有告诉女方,当然男方也很自私,不告诉女方。
就这样两人高高兴兴地结婚了,婚后,男方也很担忧以后自己的孩子会有艾滋病,但他又非常自私,怕失去女方,男方当时有跟女方说过,我们不要孩子好吗?做丁克家庭,这样自由自在,不用负担孩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可以随时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
但女方不同意,男方也有咨询医生,医生说这个通过科学干预一般不会传染给下一代的,以后不要母婴喂奶就可以了。
但男方不敢跟女方说,怕女方要离婚,就抱着侥幸的心理,结果不幸中招了。
女方恨死了男方,果断提出离婚,但孩子已经感染了,已经于事无补了, 这真的是一个悲剧。
如果女方知道男方有艾滋病,肯定不会生孩子,就算生孩子,也会找医生,谨尊医嘱,通过科学干预应该就可以生出一个健康的孩子了,但因为男方的隐瞒,医生也为了所谓的不能披露患者的隐私为由,没有告诉女方,女方成了最无辜的受害者,并且祸害下一代,这个才是最不可原谅的。
对艾滋病人的隐私保护,拿无数人群的生命健康当儿戏,合适吗?
不管怎么说,为云南和广西的做法点赞,生命权大于隐私权,隐私权重要还是健康重要,孰轻孰重,真的应该分清楚,没有民众的健康,一切都是零对吧?
婚检最重要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保证下一代的健康,国家的未来就在下一代手中,对吧?
最应该保护的是健康者,而不是保护传播者,保护传播者的隐私,就是祸害健康者,甚至他们的下一代,这样公平吗?
对于结婚的双方来说, 双方都有权知道对方的健康情况,以隐私为名,隐瞒一方有艾滋病,让一方中招,甚至祸害下一代,这样做也太不公平了吧?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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