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系统提示,让小张精心计算的“双11”优惠化为泡影,更引发了一场关于网络平台免责条款效力的法律思考。
2023年“双11”深夜,小张盯着XX电商平台的支付界面,手指因反复点击而发酸。他花费数小时凑单的满减优惠,在付款时突然弹出“优惠信息变更,购买失败”的提示。
精心挑选的商品价格瞬间恢复原价,数千元的优惠化为泡影。
“这已经是连续第三年出现这种情况了!”小张愤怒地截图保存证据,“每次大促都出现系统故障,平台却总拿用户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推卸责任。”他翻出注册时匆匆勾选同意的《用户协议》,其中一条加粗条款赫然写着:
“因系统故障、网络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失败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01 优惠落空,用户怒告平台
小张是XX平台的忠实用户,每年的“双11”都是他囤货的重要时机。2023年的购物节,他像往常一样参与了平台的预售活动,精心计算优惠后,成功锁定了价值5000余元的商品。
然而在11月11日支付尾款的关键时刻,平台系统反复提示“优惠信息变更,购买失败”。小张尝试多次无果后,眼看着心仪商品被他人抢购一空。
“这不是简单的技术故障,而是平台对消费者承诺的背弃。”小张在法庭上陈述。他认为平台未能保障其按活动价格完成交易,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因此要求平台赔偿损失及律师费合计13000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平台方则援引用户协议中的免责条款,辩称系统故障属于约定的免责事由,且平台已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延长了订单支付时间,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那行加粗的免责文字上——它是否真的能为平台筑起免责高墙?
02 裁判结果与理由
某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驳回小张诉讼请求的判决。法院的裁判理由主要基于以下三点:
免责条款的有效性认定
法院认为,平台用户协议中关于系统故障的免责条款已在缔约时明示,其合理性基于平台服务客观上会受到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因素的制约,因此不应认定为显失公平的无效条款。
小张主张未能支付尾款系系统原因所致,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排除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失败的可能性。
平台义务的履行程度
证据显示,在小张反映问题后,平台已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成功延长涉案订单的尾款支付时间。法院认定平台已尽到合理的义务履行责任,小张完全可以在延期时间段内完成支付或重新下单。
损失赔偿的依据缺失
小张虽主张事后以更高价格购买了同类商品,但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存在实际价差损失。法院特别指出,平台优惠依赖于虚拟权益组合,这些权益“不等同于现实货币”,在未被实际使用的情况下不能换算为货币价值。
基于上述理由,法院认定平台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对小张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03 免责条款的法律边界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俞强律师提示:网络平台用户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效力认定,是数字经济时代合同法的前沿问题。免责条款并非平台的“免死金牌”,其有效性需经法律多重检验。
形式有效性:提示义务的履行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履行合理提示义务。平台需要采用特殊字体、颜色、符号等显著方式,提请用户注意免责条款。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指出,实践中许多平台虽对免责条款进行加粗处理,但若整个协议中加粗内容过多,反而会弱化提示效果,无法达到“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标准。
在爱奇艺会员案中,法院就曾因平台标注下划线的文字过多,认定其未能尽到合理提示义务。
实质有效性:免责的法定边界
即使平台履行了提示义务,免责条款仍可能因内容违法而无效。《民法典》第506条明确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以及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一律无效。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俞强律师分析道:“平台常将第三方商品质量问题纳入免责范围,但若平台明知商家售假仍提供推广服务,则可能因重大过失而无法免责。”在美团问题食品案中,法院就曾判决平台承担10万元赔偿责任,否定了其免责主张。
公平性审查:权利义务的平衡
免责条款的核心在于风险分配的公平性。法院会重点审查条款是否免除平台主要义务、加重用户责任或排除用户主要权利。
俞强律师强调:“免费服务不等于免责特权。虽然美国判例对免费服务的免责条款较为宽容,但中国法院更注重实质公平,不会仅因服务免费就全盘认可免责条款的效力。”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条款的合理性、平台的技术能力、用户的合理期待等因素,在契约自由与消费者保护之间寻求平衡。
04 上海合同律师的专业建议
作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俞强律师凭借其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的专业背景和13年民商事争议解决经验,对网络平台合同纠纷有深入研究。他建议:
对用户而言:
注册时认真阅读协议:特别关注加粗、下划线标注的条款,了解自身权利限制和平台免责范围
保留交易全过程证据:对商品页面、促销规则、支付过程等关键环节截图保存
及时主张权利:发现权益受损时,通过平台投诉渠道或法律途径及时维权
对平台而言:
优化协议提示方式:对重大利害关系条款采用弹窗单独提示、强制阅读时间等强化措施
合理界定免责范围:避免将明知或应知的风险纳入免责条款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在系统故障时及时启动补救措施,最大限度保障用户权益
俞强律师特别指出:“**数字经济时代的合同正义,需要平台在追求效率与尊重用户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一份公平的用户协议,应当既是平台的风险管理工具,也是用户权益的保障书。”
网络平台用户协议中的免责条款如同一把双刃剑,既能维护平台运营的稳定性,又可能成为损害用户权益的工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的深度解析揭示了免责条款的法律边界。
在享受便捷的同时,消费者应当警惕那些隐藏在冗长协议中的不公平条款;而平台方也需谨记,技术中立的表象下,仍要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
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让法律成为数字时代公平交易的守护者。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执业证号:13101201210159547
专业荣誉:
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俞强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及互联网金融领域,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高水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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