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的消息,即日起将组织分阶段在全市开展小型餐饮场所和小档口、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工作内容和重点公告如下:
工作时间和检查范围
(一)第一阶段:全市小型餐饮场所,自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二)第二阶段:全市除小型餐饮场所外的小档口和小娱乐场所,202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整治重点
按照前期《汕头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汕头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汕头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检查,重点开展“十项必查”。
一查是否违规动火作业;
二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或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阁楼或隔板;
三查使用电炸锅、煤气瓶、天然气管道、醇基燃料等用电用气用油行为是否规范;
四查内部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五查是否存在违规住人;
六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疏散要求,用于经营的二楼或阁楼仅设单楼梯联通首层的场所是否按要求开设第二条逃生通道或逃生窗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七查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八查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及动力蓄电池充电;
九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十查相关经营管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将烧烤架等火源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并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县(区)小型餐饮场所、小档口、小型娱乐场所严格对照“十项必查”开展隐患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请广大社会单位和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注:根据《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七条:小型餐饮场所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饮食店;小档口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并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小娱乐场所为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并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咖啡馆和其他具有卡拉OK功能的场所。
来源:汕头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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