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沈女士办了一张6年的健身卡,可没过几天,她觉得自己是冲动消费提出退款。
今年4月份,沈女士来到杭州文一西路的贝菲特健身机构,办了一张6年的健身卡,付了9999元的费用。“销售跟我说他们要改制了,将来的卡要变成3000块一年了,那我办这张卡还是优惠的,一年只需要1000多元。”
沈女士说,考虑到近半年工作比较忙,双方约定开卡时间为2026年年初。办了卡之后,沈女士又开始担心,6年卡时间会不会太长。“销售讲他们生意很好,晚上很多人过来健身,但是我发现晚上不会超过30个人来健身,周边的商家也全部迁移走了。”
冷静下来后,沈女士打算退卡,并跟健身机构提出退卡的想法。“老板电话也不接,后面干脆把我拉黑了,合同上有一条“一旦办卡就不退”是霸王条款,我也不认可。我没有使用过这张卡,对于健身房来讲也没产生任何损失,同时也不是私教卡,不涉及教练课程的安排。”
记者陪沈女士来到杭州贝菲特健身机构,电话联系上了店长汤经理。汤经理回应:“提成已经给销售拿走,我要亏1500块钱,概不退款也是事在人为。”
沈女士提出质疑,公司是否把提成给了销售,跟她是否退款无关。经过记者的现场协调,健身机构表示,愿意退还费用。“到前台写一个退款申请,一个月之内,会给她退掉。”
随即记者赶去了辖区所在的杭州五常街道西溪风情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会介入调解,争取尽快解决。
记者咨询了小强帮忙团的特约律师,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释中明确收款不退、限制转卡等格式条款无效。
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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