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不管男女,基本上都是支持男方!
河北承德,男子杨某不顾丈母娘身患癌症,也不管妻子的反对,直接把丈母娘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杨某妻子高某隐瞒自己私自转过去的122万元。
杨某到底是见死不救,还是另有隐情?
(案件来源: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详情:
在北京其知名美容院担任店长的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丈夫会做得这么绝情的,一点情面都不讲,这让生性高傲的高女士很没面子,觉得在亲友面前丢尽了人。
高女士与丈夫杨某相识的时候,她除了看上了丈夫的幽默风趣之外,更喜欢他温和大度的性格,并且发现他很顾家,能做一手好菜。
听说能下厨做饭的男人都不会差,再加上杨某对她的疯狂追求,最终高女士与杨某在2021年5月21日这个有特殊含义的日子里结婚了。
在婚姻生活中,在经济上两人是存在巨大的差距的,在婚姻权利之争中,往往是高女士占了主导地位,因为经济实力决定了她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很多事情都是以她为主。
杨某的工作并不稳定,收入也低下,两人自从有了孩子之后,杨某干脆在家里做了全职奶爸,专心照顾好家庭孩子,而高女士则把所有精力都投到了工作上去,因为没有了后顾之忧,高女士的事业也持续走上坡路,高中的所有经济来源基本上都是靠高女士。
但是作为男人,不管在婚姻里作为何种角色,都不希望女方压自己一头,面子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很重要的,你可以对他干任何事情,只要你能给他足够的面子,让他能在你面前昂首挺胸。
杨某也是如此,虽然自己的收入不及高妻子,但骨子里他同样认为自己才是一家之主,这种心态任何男人都是如此。
虽然他的收入不及妻子,但也不会因此而希望自己失去了对经济的把控权,所以在经济问题上,他也会对妻子进行监督,希望他能合理地分配钱财,有事情都要和自己商量再做决定,特别是对娘家人,杨某看得特别紧。
作为独生女的高女士,对自己的父母也是特别有孝心,有什么好的都会想着老人家,这个度当然是很难把控的,她认为都是自己这辈子最亲的人,他们年纪也大了,对他们好一天就少一天了,一家人又何必计较那么细呢?
所以在婚姻期间,她也感觉到了丈夫在经济方面多少也是底气不足,有点自卑的,所以慢慢地有些事情也瞒着他,免得因为这些事情双方发生争执,收入都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只要不是大动作,丈夫也不会太注意。
而杨某也正好是这样认为的,只要不超出自己预期的经济问题,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自己在经济上确实比不上妻子,作为丈夫再理性也不能过了火,只要不影响家庭的正常运作,自己的面子也能保住,也就算了吧。
但是万万没想到,一场灾难降临到了这个本来风平浪静的小家庭上,2024年3月高女士的母亲查出了肺癌,这让高女士顿时慌了神。
要知道得了这种病就说明生命开始倒计时,再多的金钱也换不回来,也只能把生命延长一点,仅此而已。
但是面对死亡,感性往往会占据上风,哪怕能多活一天,很多人都会不许任何代价,高女士也一样,她不敢面对失去母亲的痛苦。
但是治疗癌症可是个无底洞,钱砸下去后也基本上挽不回母亲的生命的,如果这件事情与丈夫商量,按照他的性子,肯定会不同意的。
丈夫杨某也知道问题的严重性,除了安抚妻子之外,也对丈母娘尽了自己承受范围内的帮助,他很清楚这个病再多的钱财也是治不好的,到头来只会人财两空。
所以他把妻子看得很紧,高女士也看出来了,也因为此事两人也开始有了争吵,看着高女士不断地拿钱支付丈母娘的医疗费用,杨某终于忍不住说道:“再怎么样也要先顾好咱的家吧?再这样下去我们的日子都没法过了。”
高女士觉得自己还是看走眼了,原来丈夫也并没有她想象中的善良,在亲情和金钱面前,他还是选择了金钱。
本来就情绪近乎崩溃的高女士忍无可忍地说道:“你有没有良心呀,那是我妈,这钱是我挣的 ,我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
这话让杨某颜面扫地,他压抑已久的卑微这时也瞬间不可抑制地爆发了,最终两人发生了婚后最激烈的一次争吵。
杨某也在情绪激动之下说出了一句不能说的话:“你妈不是我妈,我没有赡养她的义务。”
也就是这句话,让高女士与杨某的关系落到了冰点。
随后高女士多次给母亲转账共计122万元,没多久杨某发现了,盛怒之下更怕妻子直接把家里的钱财都掏空了,到时人没有救回来,自己的家庭也陷入困境,那还得了?
随后杨某要求妻子把转出去的钱给要回来,但是杨女士表示,转出去的钱很大一部份是还债,她之前为了业绩,曾多次向母亲借钱来周转,现在转过去的钱完全就是当还债了。
总之她是不允许丈夫去要回这笔钱的。
眼看空底都要被掏空了,高某眼看妻子态度强硬,无奈之下直接提起诉讼,把丈母娘给告了,称妻子所转财务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未经双方的允许,任意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妻子杨女士未经自己的同意,擅自向其母亲转账122万元,这是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丈母娘所得122万元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相关的法律条文无须再陈述,子女有赡养父母是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没有任何理由拒绝赡养父母。
而作为女婿,确实没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但是却在特殊情况下有协助性质的赡养责任,即协助女方去赡养父母(例如:资金支持,日常照顾等)
第一,《老年人保护法》对赡养父母更有细化的要求了,除了生活照料,精神的慰藉,还要有经济上的供养(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及医疗支持)。
因此,作为独生女儿,高女士如果没有丈夫的支持,她一个女人要照顾一个病重的母亲,不管在经济上,还是精神上都要承担着巨大的压力,作为丈夫,应当理解,不管是依法还是按情理,都应当协助妻子赡养母亲,而不能说出“你妈不是我妈,我没有义务去赡养”,虽然按照法理是没错,但是不管在情理上,家庭责任上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家庭也是两个人的事情。
否则我为什么与你组成一个家,不就是为了能一起抵抗风雨的吗?
第二,但是,高女士的做法不管在法理上还是情理上也确实有不妥当之处。
先从法律层面来说,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合法收入,经营所得(人身损害赔偿,婚前财产,遗嘱遗赠规定个人所得,个人用品等个人财产除外),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为一个整体,不能分割。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用于家庭生活的正常小额合理支出,夫妻任何一方可以自行处分。
但是非合理的影响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支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事后如果无法证实处分行为为夫妻共同的意表示,此处分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就本案而言,高女士隐瞒丈夫向其母亲转账大额钱财达122万元,并非用于家庭的合理支出,未经双方共同允许,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杨某有权要求高女士母亲返还.
最终高女士出具了与其母亲在病前双方的借款信息证明,证实其与母亲存在借款行为,这122万元里面有一部份是偿还所借钱款.
最终,法院判决,除去高女士应当尽赡养义务所需要向母亲支付的赡养费用及医疗费用15万元后,余下部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去掉借母亲的那一部分钱款后,其母亲需要返还35万元.
对于高女士与杨某的事情,网友们认为缺少了现解理与包容,没有好好说话,但是没想到更多的还是站在杨某这一边的.
网友A:这是缺乏基本的理解与包容,妻子并不太尊重丈夫,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对丈夫进行隐瞒,这完全是不重视对方,不管男方,女方,都是不能接受的.
网友B:这位全职妈妈说得很对的,不要认为在家的那一个会过得很轻松,要知道就是他/她的牺牲,你才能在外面毫无顾虑地闯荡,也不要觉得外面的那一个过得很洒脱,回到家后的欢颜背后背负了多少他人的冷眼.
网友C:
当你风生水起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是有人在为你负重前行?
一个家庭赋予夫妻双方一份责任与担当之外,更多的是为了当面临灾祸的时候能一起抵抗那风雨飘摇,所以一个家庭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共同的齐心协力.
各司其职,都是为了家庭幸福,付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分工的不同.
对于高女士及杨某的做法,你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呢?
你在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同样的问题?
我们评论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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