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公安招聘
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冶市公安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6名(其中10男、6女)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市纪委监委对留置人员进行日常监管与安全保障,不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务员身份,实行聘用合同制。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热爱并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工作,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不限户籍,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残疾、口吃、重听、色觉异常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能适应夜班工作;
(六)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相关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
二、工作待遇及薪资待遇
(一)工作待遇:配发服装,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职工带薪休假;婚假、产假、陪护假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
(二)薪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执勤补助(每天30元,根据实际执勤天数计算)等组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扣除缴纳的“五险一金”后月实得工资3400--4000元。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663466761@qq.com。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大冶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请下载并填写完整,按要求粘贴1寸彩色电子近期登记照)、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专业特长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退伍军人附退伍证扫描件。如未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本人所填写的个人资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2025年6月24日(周二)上午08:30-17:30
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地点
大冶市公安局(大冶市新冶大道73号)四楼大会议室
3.考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考生须在开考前二十分钟入场。笔试开考后迟到超过十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考生统一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答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3)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安排,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任何相关学习资料不得带入考场,违者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1、色盲、纹身、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2、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以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六)相关事项提醒
1.大冶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扰乱考试秩序,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禁止找人替考或使用手机及其他无线电子设备作弊,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4.辅警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完毕,由体检医院审核体检结果并盖合格章。体检不合格的,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件1:大冶市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共4名,派遣到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政府雇员4名。
三、岗位职责
检察辅助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性别要求:不限制;
(二)相关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检察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6月23日(7天),8:3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大冶市万福劳务派遣公司(大冶市东风路34号财产保险大楼9楼)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①笔试内容:现场命题作文,其中:笔试成绩保留1年。
②笔试结束后,将按岗位对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入围面试,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情况,将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面试人数。
③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现场评分、报分。
2、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
(三)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因弃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如应聘人员中无适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方有权调整或放弃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体检及公示。体检标准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招聘部门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不合格,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正式聘用及待遇。拟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后,聘用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管理,岗位聘期1年。如有岗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合同到期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续签合同。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正式聘用后,年薪4万元(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红萍
0714-8718852 13597631915
来源:大冶公安、大冶检察 市融媒体中心
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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