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冠以“北大未名湖湖水”“清华校河河水”的瓶装水商品现网络交易平台,称之为“增益脑力”“激发智慧”?
一个好玩的花边新闻,媒体自然会去采访清北。其实这种事,最恰当的办法,就是放轻松,一笑了之,说一句“如果喝水能考清华北大,希望所有考生都喝上”或者说“这不是“送分湖”起不到“送子河”的作用”。开个玩笑,事情就过了。
当然,我知道,现在想轻松也不容易。但不轻松,要严肃的说,就得有个严肃说的素质,有个严肃说的规范。但根据相关采访,清北的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并不妥当。
根据媒体报道,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是这样表示的:
校内河湖水是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宝贵资源,不应成为用以非法牟利的商品,坚决反对这样的行为。同时,这种行为也违反了校园管理相关规定。目前,两校已联系相关平台,督促其下架相关商品。如发现类似情况,可向学校举报。
短短两句话,问题好几个。
首先,卖水当然是智商税,但并不“非法。买水当然愚昧,但毛主席说,菩萨要老百姓自己搬掉。老百姓信这个,讨个彩头,也不是大事,怎么就成非法了呢?平台又怎么非法了呢?
一个法律上的问题是,号称清北的水,是否构成商标、品牌侵权呢?号称是清北的水,是一个事实描述,就像说,重庆鸡公煲,海南西瓜。或者说,一个清北毕业生说,我是清北毕业的,工资多要5000,也仅仅是事实描述,而非品牌侵权。
湖里取水,就算拿个饮用水的塑料桶去取水,也是极小量的,谈不上采矿意义上的“采水”,也不会污染环境。又有哪一条具体的校园规则来管呢?清北不是监狱,想必也不应该有这么严苛的校规,那么,就不应该“言出立规”。话说回来,那些人都卖水骗人了,谁还那么实诚的去清北的湖里取水?直接用矿泉水不更方便吗?
再就是督促二字。督促的意思是监督催促,多用于权力机关对管辖对象,上级对下级,长辈对小辈。清北又是什么机关单位,又是谁的上级,谁的长辈呢?
最后,向学校举报,对于一个不违规的事,最多用“反映”二字,何来举报呢?举报了,又怎么管呢?
按道理,回应的是行政部门,不过,大学特别是清北这样的学校的行政部门,虽然不是教授、大师,但也应该有起码的现代社会意识,有点法治常识,不说不妥当的话。
想起之前,清华113周年校庆,被吐槽,被上纲上线。在看看现在,一件小事,也被上纲上线没有国旗。如今,在清北取个水,又被清北扣上这么多帽子。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一件件的发生,一件件的积累。这些“小事”远比卖清北的水更“大”。
刘 远 举
央视网、第一财经、光明日报、腾讯大家、南方周末、新京报、南方都市报、FT中文网、澎湃等特约作家,多家智库研究员。
关注时政、财经、科技话题,以深度、专业、理性的态度,去掘现象背后的事实。
腾讯大家年度作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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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辣椒评论年度佳作奖;
第28届北京新闻奖一等奖;
第34届中国经济新闻奖,评论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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