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陈女士称丈夫林先生有了外遇,还与别人生下了一个女儿,30年的婚姻面临危机。她希望通过调解与林先生协商分割财产。
妻子称丈夫与他人生女儿
婚姻面临危机
陈女士告诉调解小组,她与林先生是同村的青梅竹马。儿子出生后,两人为了生活,一同前往广东佛山打拼。陈女士回忆起那段日子,觉得虽然辛苦,但两人感情深厚。
存下一些积蓄后,两人回到福州投资养殖场。当时陈女士带着儿子住在福州市仓山区,林先生长期在闽清下祝乡管理养殖场。长时间的分居让两人的感情逐渐变淡,陈女士说,林先生后来长期不回家,还与另一名女子生了一个女儿。
丈夫认为两人感情在多年前已经破裂
面对陈女士的指责,林先生并未否认,他认为两人的感情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破裂,他曾起诉离婚,但法院并未判决离婚。
对于林先生在婚内与其他女子生育子女的行为,法律人士表示,婚内外遇并与他人生子的行为,不能一概认定为重婚罪。
妻子提出离婚
要求与丈夫分割财产
陈女士表示对于这段婚姻已经彻底失望,她也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并与林先生协商如何分割财产。
夫妻一方若与他人生育子女,另一方申请离婚时,夫妻财产该如何分配呢?法律人士表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没有固定的裁判性比例。
对于陈女士的诉求,林先生表示,他没有这么多的财产,目前可供分割的仅有福州的两套房产。林先生提到,他曾与陈女士就财产分配达成初步协议,但对方次日便反悔了。
陈女士反驳称,她愿意按照原方案进行财产分配,是林先生临时变卦,不愿履行承诺。
陈女士
协商的时候说钱给70万,然后把我住的这套房子给我,新房添上儿子的名字,但是第二天我儿子说他爸爸反悔了,那我就说给我70万也不行了。
林先生
我是说把仓山区的那套房子给她住,那套还没搬进去住的房子是儿子装修的,给他当婚房也可以,然后钱再拿二三十万给她。
如今,陈女士要求,除了夫妻俩在福州市的两套房子都归她所有之外,林先生还要再给她70万元现金,然后两人离婚。同时,她也反对林先生提出的将房子给儿子做婚房的方案。
陈女士认为,儿子如今已经成年,财产属于夫妻双方,与子女无关,她有权决定如何处置自己的份额。随后,调解小组电话联系儿子小林了解情况。小林称自己并未做过母亲所说的行为,同时也表达了对母亲做法的不满。
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若夫妻离婚,共同财产能否分配给已成年的孩子?法律人士分析,若是成年子女对房子也做出了贡献,或者约定房子为家庭共同财产的,成年子女则可以参与分配。
双方诉求差距太大
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明显。尽管调解员多次尝试缓和矛盾,但由于双方诉求差距过大,最终都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调解手记
三十年的婚姻走到尽头,令人唏嘘。从最初的携手共进、风雨同舟,到如今的各执一词、分道扬镳。婚姻不是一时的冲动,更需要长久的陪伴和一生的承诺,若一方中途背叛,理应承担应有的责任,《帮帮团》建议陈女士和林先生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婚姻,若协商不成,陈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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