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领域,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保障医疗服 务质量、推动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石。贵阳长江医 院始终秉持着对医患双方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维护医患权益,对恶意投诉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近期,贵阳长江医院依据新规,对恶意投诉展开了有力打击。新规明确指出,病患捏造事实进行恶意投诉的行为可能面临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为打击此类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贵阳长江法律顾问表示,医院近期已协助处理多起涉嫌恶意投诉的案件,对于其中情节严重的,已果断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让恶意投诉者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贵阳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专家指出,对于确属恶意投诉并造成医疗机构损失的,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恶意投诉不仅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还可能损害医 护人员的名誉和积极性,对医院的声誉和运营造成严重影响。贵阳长江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向恶意投诉者追责,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营环境。
与此同时,贵阳长江医院也深知保障病患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为此,医院建立了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当病患提出合理诉求时,医院会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病患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一机制既体现了医院对病患权益的尊重,又能有效防范恶意投诉行为,让真正需要帮助的病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而让恶意投诉者无机可乘。
贵阳长江医院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医患权益的坚决维护。在未来的发展中,医院将继续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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