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期间,安徽省宣城市一个县区的景区出现一起景区原住民围殴游客事件。景区一家土菜馆老板及其员工5人对一人进行围殴。
这个事件和六一期间迪士尼发生互殴事件时间一致,但是不同的是此次事件在6月6日才逐渐被互联网所知。
究其原因,我认为是因为被殴打的游客认为在泾县区域内将此事曝光在互联网上不安全,所以在离开泾县之后才敢选择上互联网进行曝光。
这是导致舆论发酵时间与迪士尼互殴事件不同的原因,除此之外,这次事件和迪士尼互殴事件基本一致。
根据我之前写的关于迪士尼的相关推送,迪士尼互殴事件是因为公共区域占用而造成的游客互殴,这次事件也是因为公共区域占用,但是是景区人员对游客的围殴。
除此之外,更为相同的是这两次被打的人都带着孩子。
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其父亲,我真的不知道对于孩子来说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崩坏世界观的?对于孩子来说,在幼年期间最仰慕最想成为的人,一直保护自己的人,被别人围着暴打,孩子心里会是什么感受?
孩子会觉得天塌了,孩子会处于一个完全没有安全感的环境。最简单来说,就是有一种自己的后盾被人打破了的感觉。
我不敢想象,如果这个小女孩之后在外面被别人欺负,她会不会告诉自己的父亲自己被欺负了;我不敢想象,如果这个父亲发现自己的孩子被欺负之后,他有没有勇气跟孩子说:“父亲永远是你的后盾。”;我不敢想象,如果孩子之后到了叛逆期父亲想管教孩子的时候,孩子提到这件事情父亲该如何作答?
无论如何当着一个孩子的面殴打他的父亲,这种事情哪怕是畜生都做不出来。
可是在这家店里却发生了,而且还是5个人围殴。
事件的处理结果现在已经发出来了
处理结果如下
经查,6月1日13时02分10秒,游客蔡某(男,34岁)携妻女驾车至桃花潭街道,将车辆停在佳乐土菜馆门前西侧的三轮车公共停车位上。该土菜馆经营户王某菊(女,51岁)经问询蔡某不准备在该土菜馆用餐后,便要求蔡某将车驶离。蔡某予以拒绝,锁上车门后一家人欲离开,王某菊对蔡某进行言语威胁。 13时03分54秒,唐某六(男,57岁,王某菊丈夫)上前对蔡某进行推搡、殴打,随后王某菊、唐某玉(女,41岁,唐某六侄女)、唐某宝(男,67岁,唐某六哥哥)先后参与进来对蔡某实施殴打。13时05分13秒,双方被围观群众劝开。 13时05分17秒,蔡某妻子报警。13时15分55秒,桃花潭派出所副所长葛伟带队赶至现场处警。葛伟在初步了解情况后,联系120救护车将蔡某、唐某六送医院检查治疗。当日23时许,葛伟主持调解,作出“各自承担医药费,唐某六向蔡某赔礼道歉并支付500元误工费”的调处意见。冲突中蔡某、唐某六受伤,经法医鉴定,蔡某伤情为轻微伤。6月2日,蔡某驾车带家人离开泾县。 调查期间,唐某六、王某菊、唐某玉、唐某宝等4人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唐某玉从外地主动到案承认错误。唐某六、王某菊、唐某玉、唐某宝进一步向蔡某道歉并支付蔡某医药费、误工费9000元,取得了蔡某及其家人的谅解。
这件事情真的很荒唐,刚开始只赔了500块但是等这一家人离开这个地方之后,在网上又发布了相关事件。然后,不知为何已经结案的事件被称为还在调查期间的事件,已经结案的时间居然还有四个人过去主动承认违法行为,已经结案的事件居然还有进一步的调查;是不是可以认为这件事情如果没有在网上发布,就没有所谓的后续调查?这件事情在网上发布了之后,已经结案的时间变成了尚未结案的事件,真的是灵活应变啊。
不过这个事情既然都已经取得了最后的“谅解”,作为非当事人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说,泾县桃花潭景区,自己把自己的名声搞臭了。
如果这件事情不发到网上不进行舆论监督的话,那是不是就只是赔500块钱就了事了?如果所有的事情都要在舆论监督下进行完成,那是不是意味着互联网将变成审判机构?如果连在网上发布类似的信息都需要离开旅游景点才敢发布,那这样的旅游地点谁敢去?
热情好客的汪伦知道棺材板都压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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