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高考前,一则关于母亲陪孩子高考,口头请假三天单位不算,遭单位以“旷工”为由开除的消息;引来孩子参加高考,父母陪考单位是否要准假的热议!
按照网络消息,由于涉事的母亲不服气,她在一二审败诉后已经上诉到高院去了;至于终审结果大概率还是这位陪考母亲输;因为孩子高考,没有法定假期,属于单位自我调控的假期,需要按照单位规定执行!
当事人孩子在2020年参加高考,其在某单位工作的母亲在当年的7月5日通过社交账号向单位领导请假,未回应;次日又当面向单位领导请假,据说得到了领导与人事部门的“口头”同意;随后女子去陪孩子高考三天!
没有想到,在高考最后一天的7月9日,单位以女子旷工三天为由,将其直接开除。理由是公司规定中请假三天以上必须获得批准,否则就是无故旷工。女子陪考三天,请假实际未获得批准,触发了公司条例,被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赔偿!
涉事母亲肯定不服,马上上诉到法院,要求单位赔偿54000元;但是她没有拿出请假证据(仅是口头),故法院判输。她不服继续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在已经上诉至高院!
孩子高考,父母去送考陪考,在很多人眼里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般单位只要不是特别缺人,领导都会准假的,谁家都有孩子考试的时候!
这位母亲陪考三天遭单位以“旷工”为由开除,按照公布出来的证据,单位做法是合适的,但是做得有点绝情,缺少人情味!
女子输官司的一个关键点是她提供证据的真实性;一个是聊天记录领导没有同意,其次是口头请假没有实质性证明,真假不好说;就是真的,没有落笔证据,法院也是不会采信的。
从这位母亲说的证据看,在法律上是必输的,这个是没有异议的;要怪也怪她自己当时没有写请假条!
送孩子高考三天,口头请假不算被开除;这件事听起来很不正常;如果女主所说是真,该单位也确实不近人情,即使赢了官司,也输了人心。
如果知道是具体哪家单位,估计会被人嫌弃死的。一家如此没有温情的单位,会被人唾弃的,但是人家真的占了法理!
回想一下女子请假的全过程,如果口头请假获批属实;应该是该女子在单位人缘不好,或者单位想裁人,正好抓到这个借口裁了她。如此做法一个好处是不要赔偿的,可以为单位省一笔钱!
2025年高考在即,父母送考是必然的,但必须理性,没有必要“硬配。这位母亲的经历告诉大家,高考陪考要合规请假,否则遇到冷血之人就很麻烦。至于这位母亲,陪考三天被开除,有被“算计”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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