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据济综执处字(2025)第43号:济南融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天桥区二环北路以南、顺河路高架桥以西、北徐路以北建设的济南融润枫景小区 D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1#、2#楼工程,存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之规定,济南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济南融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6万。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3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寓、写字楼等商业公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设施建设,同时进行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济南融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注册地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新赵北路66号7号楼2单元103室,法定代表人为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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