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小学、文海第二实验学校
教育服务区范围
1号大街以东、之江东路以西、德胜东路以南、6号大街以北范围内已交付住宅楼盘。
招生计划
杭州市文海教育集团文清小学招收14个班级
杭州市文海教育集团文海第二实验学校招收6个班级
招生录取办法
(1)第一批
对象:符合条件直接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小学的户籍儿童)。
7月4日,学校根据“三户一致”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录取顺序为先文清小学再文海第二实验学校。
“三户一致”指儿童户籍、父亲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本校学区内。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第二批
对象: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儿童。
7月5日,公办小学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本校学区。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户籍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两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
②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本校学区(父母有区内房产但不在本校学区),且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③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儿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未被文清小学、文海第二实验学校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文海第二实验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本届小学一年级学生在六年级毕业时,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部与文海中学实行一体化办学(管理一体化、课程一体化、教学一体化、师资一体化)。
文清小学、文海小学和文海中学实行一贯制管理模式,文清小学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在六年级毕业时,直接升入文海中学。
招生咨询电话
文清小学:0571-81111904
文海第二实验学校:0571-86905319
钱塘区学正小学
【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
户籍儿童服务范围:1号大街以东、6 号大街以南、之江东路以西、14 号大街以北范围内已交付住宅楼盘(朗诗国际街区东园、梦琴湾佳苑、海天城、多蓝水岸小区、天元公寓、伊萨卡国际城等)
【招生计划】
新一年级招收8个班级。
【招生录取办法】
(一)第一批
对象:符合条件直接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下同)。
7月4日左右,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由公办小学根据“三户一致”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可一次性录取所有直接报名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
“三户一致”指儿童户籍、父亲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小学学区内。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二)第二批
对象: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儿童。
7月5日—7月底,公办小学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1.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以上住户一致家庭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户籍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两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
2.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父母有区内房产但不在该小学学区),且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儿童报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6871306(学正小学教学处)
钱塘区学林小学
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
海达南路以东、德胜东路以南、银沙路以西、金沙大道以北范围内已交付住宅楼盘(含铭和苑柳翠坊)。所含楼盘铭和苑、湖左岸公寓、早城、仲外公寓、滟澜园等。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5个班级
录取说明
(1)第一批
对象:符合条件直接报杭州市钱塘区学林小学的户籍儿童(不包括报名民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下同)。
7月1日—7月4日,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根据“三户一致”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
“三户一致”指儿童户籍、父亲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小学学区内。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第二批
对象: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儿童。
7月5日—7月10日,公办小学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以上住户一致家庭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户籍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两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
②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父母有区内房产但不在该小学学区),且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③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儿童报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56705585。
听涛小学
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
户籍儿童服务范围:1 号大街以东、14 号大街以南、之江东路以西、20 号大街以北范围内已交付住宅楼盘(宋都晨光国际花园、世茂江滨花园等)。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服务范围:1 号大街以东、14 号大街以南、之江东路以西、20 号大街以北范围内已交付住宅楼盘(宋都晨光国际花园、世茂江滨花园等)。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8个教学班。
招生录取办法
1.第一阶段录取
对象:符合条件直接报听涛小学的户籍儿童(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下同)。
7月4日左右,如学区内户籍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三户一致”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如学区内户籍儿童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则一次性录取所有直接报名听涛小学的户籍儿童。
“三户一致”指儿童户籍、父亲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听涛小学学区内。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第二阶段录取及调剂安排
对象:报名公办小学但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及报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儿童。(其中选报民办小学及补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同类排序靠后”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小学的同类别儿童之后。)
7月5日至7月底,公办小学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按照以下类别依次录取。
(1)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以上住户一致家庭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户籍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两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
(2)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父母有区内房产但不在该小学学区),且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适龄儿童无本区户籍但符合在本区就读条件的,则按以下类别依次排序录取:
①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或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父母有学区内房产的;
②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
③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
④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但不属于上述三类的。
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报名学校的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实施。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额的学校就读。其中,随迁子女将根据积分高低情况统筹调剂安排。不接受积分入学安排者,视作自动放弃在本区申请入学,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招生咨询电话:0571-56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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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钱塘小快
责编 | 三日
来源 | 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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