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伊战争爆发以后,迅速消耗了伊朗、伊拉克的武器库存,于是,两国不约而同向美国、苏联、法国、英国等军事强国采购各种武器,而堪称“油轮战”传奇的中国导弹也进入了两国政府视野;
美国1983年将中国列入《武器出口管制清单》,威胁制裁。联合国于1984年呼吁各国停止向两伊出售武器(无强制力)—所以,两伊获取中国岸舰/空舰导弹需要认真思考…
交易规模(1983-1988):
伊朗:获约200枚HY-2导弹(含发射车),合同额3.5亿美元。
伊拉克:获约150枚HY-1/HY-2导弹,合同额2.8亿美元。
注:中国为平衡地区影响力,刻意向双方出售技术相当的导弹,但通过不同中间商隔离交易链。
按照两伊情报机构策划,决心伪装出口:导弹标注“地质勘探设备”(HS编码8905),发射车称“油田作业车”;出口文件经香港离岸公司(如“泛亚机械”)签发;
伊拉克、伊朗与朝鲜保持良好的接触,于是都利用中转“洗白”;朝鲜作为法律隔离层,接收产地国货船运抵的导弹组件;两伊采购的导弹在南浦港更换包装,加贴“朝鲜人民军装备”标签,重新出口;
1987年,《简氏防务周刊》援引美情报报告:“朝鲜南浦港出现中国HY-2导弹集装箱,目的地标注阿巴斯港(伊朗)和巴士拉(伊拉克)”
接着,它们都利用第三国船舶运输:希腊船东注册塞浦路斯籍,雇佣菲律宾船员 ;新加坡代理关闭AIS信号,谎报目的地印度;
伊朗运作航线:南浦港 → 马六甲海峡 → 阿曼湾 → 伊朗贾斯克港(避开霍尔木兹海峡检查)。
伊拉克运作航线:南浦港 → 斯里兰卡科伦坡 → 也门亚丁港 → 伊拉克乌姆盖斯尔港。
抵达陆地后,伊斯兰革命卫队在贾斯克港用卡车将导弹运至阿巴斯港导弹基地(1986年卫星照片显示基地新增 HY-2发射架)。
伊拉克导弹组件经约旦陆路转运,伪装成“约旦水利部管道设备”,由伊拉克情报局在边境接收。
两伊为了突破封锁,各出奇谋,主要采用三大“黑科技”
模块化拆解:导弹拆为弹体、燃料舱、导引头三部分,分船运输(如燃料舱由也门渔船运送)。
外交烟雾弹:中国外交部公开声明:“中国严守武器禁运”(1985年4月声明),但默许两伊企业通过澳门公司转账。
技术欺骗:为伊朗导弹涂装阿拉伯文标识,为伊拉克导弹涂装波斯文—总之,中国没有向两伊出售武器:货物出门,概不负责。
尽管两伊做出了诸多掩饰和第三方采购的措施,可是,《纽约时报》(1986年3月11日)报道: “美国卫星侦测到伊朗阿巴斯港部署中国制HY-2导弹,射程覆盖波斯湾航道...中国通过平壤中转规避监督。”
1987年,美海军在阿曼湾拦截希腊货轮MV Apollo,查获HY-2导弹燃料舱(舱体刻有中文“沈阳 黎明厂”编号)。
美国CIA报告解密(1994年): “1987年中国经朝鲜向伊朗交付42枚HY-2,船舶轨迹经电子侦察确认。”
1987年11月,伊拉克用HY-1攻击伊朗油轮“Siri”号,导弹残骸被美军回收,确认中国原产;
1988年5月,伊朗使用HY-2击中科威特油轮“Al Rekkah”,残骸中发现中文电路板碎片;
两伊通过间接购买这款导弹,受益匪浅:伊朗逆向仿制出“雷鸣”导弹,伊拉克发展出“蚕鱼” 改进型;
两伊购买“蚕”式导弹交易是冷战末期最成功的“影子军贸”案例,它们构建的“朝鲜中转-第三国船舶-陆路”渗透模式,为现代规避制裁提供了教科书般的范本。
参考资料:《简氏》、《纽约时报》等。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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