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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精神病!真的管不了吗?5月30日,陕西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竟然有人直接翻越护栏,推倒了两尊兵马俑!
翻越重重阻碍,毁坏文物
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每天人来人往,都想亲眼瞅瞅那地下军阵的气派,但是进去参观的人无不带着敬畏之心来参观的。
然而5月30日,却发生了意外,那天傍晚,三号坑边上,大家伙儿有的正听导游讲大秦往事,有的举着手机使劲儿拍,想把那份震撼带回家。
就在这当口,有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先是在坑边转悠,眼神飘忽,像在琢磨什么,突然他噌地一下就翻过了护栏!
他跳进去还不算完,先落到俑坑中间的平台上,紧接着又毫不犹豫地往更深一层,也就是俑坑底部跳,那动作麻利得让人心里发毛,倒像是练过似的。
周围的游客都被吓到了,反应过来的人都炸开了锅,不少人下意识就掏出手机,把这不可思议的一幕给录了下来。
可坑底的孙某呢,对这一切充耳不闻,他伸出手先是摸了摸那些站了几千年的陶俑,然后猛地一推!两尊铠甲武士俑,就这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推倒之后,孙某自己也瘫在坑里,一会儿躺着一会儿蜷着,拿手捂着脸,非常的奇怪,旁边工作人员和游客用中文、英文使劲喊他,他愣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些兵马俑可不是一般的泥娃娃,这些兵马俑,每一尊都是从地下挖出来的,两千多年了!国家文物部门早就给它们定了级,被孙某推倒的那两尊铠甲武士俑,是正经八百的国家二级文物。
在咱国家,二级文物就意味着是省里重点保护的宝贝,价值根本不是普通玩意儿能比的,它们不光是泥土烧的兵,更是研究秦朝军事、政治、文化独一无二的活证据。
两千多年前的工匠,靠着那会儿的技术,能烧出这么多千人千面、神态各异的陶俑,这本身就是个奇迹。
博物馆为了护着这些脆弱的宝贝,那防线可不是一道两道,就说这三号坑,除了围栏,底下还铺着防护网呢。
可谁能想到,这些防备在孙某面前,跟纸糊的似的,他这一跳一推,碎掉的不光是陶俑,更是沉甸甸的历史。
就算技术再高,把碎片拼起来,那也是破镜难重圆,有些历史信息、艺术的完整劲儿,就永远丢了,这种损失,拿多少钱都补不回来。
又是精神病作案
事情发生之后,博物馆立马报警,警察也来得飞快,第二天凌晨,孙某的底细就查清了。
按说这么明目张胆地毁坏国家二级文物,法律的板子肯定得重重打下来,可接下来警方的初步通报,让所有人都傻眼了:孙某,有精神病。
这下大家都炸了,因为我国法律有规定,精神病人要是犯事儿的时候,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糊里糊涂的,那只要经过法定的程序鉴定确认了,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如果孙某毁兵马俑的时候,真是精神病发作,那他很可能就不用坐牢,好多人一听就火了,觉得不公平。
“精神病”这仨字,在一些人眼里,好像成了某些坏人干了坏事之后逃避惩罚的“万能膏药”,最近精神病伤人的事情频发,也让加都不怎么淡定了。
要是每次出了这种事,一句“精神病”就能轻轻放过,那社会的公道在哪儿?法律的威慑力又在哪儿?之后社会上会不会出现更多这样的事件发生?
说句公道话,法律对精神病人特殊看待,确实是出于人道主义,也是科学地判断一个人有没有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
这一点没毛病,但问题是,这种关怀和保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保护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之间,怎么找个平衡点?这就复杂了,也一直是大家伙儿争论不休的话题。
结语
孙某在动手的时候,他脑子到底清不清楚?他的行为,是不是真的完全符合免除刑事责任的条件?这些警察还在细细地查。
不过就算最后刑事责任免了,民事赔偿这块儿,恐怕是跑不掉的,我们的民法典里写得明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要是给别人造成了损害,他的监护人得承担赔偿责任。
兵马俑的修复,就算技术上能弄,那花的钱也绝对不是个小数目,更别提文物一旦坏了,它本身承载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就打了大大的折扣,这种损失是钱弥补不了的。
孙某的监护人,接下来要面对的,不光是可能天文数字的赔偿款,还有社会上铺天盖地的指责和压力。
参考资料
观察者网2025-05-30《博物馆回应:兵马俑受损等情况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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