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峪村村民: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护农民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及市级统一部署,丰台区工作专班将于2025年6月份对丰台区北宫镇太子峪村开展宅基地调查工作,请太子峪村宅基地权利人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村民积极配合开展材料提交、入户调查、界址认定、指界签字等事项。区工作专班及第三方作业单位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村民个人材料,严禁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联系人:刘老师010-87016419 ;张老师18010411152
附件:《宅基地地籍调查工作收件清单》、《宅基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户代表推举书》
丰台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办公室
2025年05月20日
宅基地地籍调查工作收件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标准
1
☆☆家庭全部成员户口本
无缩放复印
2
☆☆户口本涉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无缩放复印
3
☆☆门牌编号确认材料或者照片
无缩放复印或照片
4
☆☆结婚证
无缩放复印
5
☆宅基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户代表推荐书
原件(全部家庭人员签字按手印)
6
村民翻建房屋申请审批表
无缩放复印(涉及到的提供)
7
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等宅基地批准文件
无缩放复印(涉及到的提供)
8
乡(村)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的批准材料
无缩放复印(涉及到的提供)
9
人民法院关于土地或房屋产权归属判决、仲裁机构关于土地或房屋产权归属的仲裁、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权属纠纷的判决书等
无缩放复印(涉及到的提供)
10
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分家的协议或合同等房屋产权证明资料
无缩放复印(涉及到的提供)
上述材料中,☆☆标记的材料为必须提供材料,☆标记的材料为领取后必须提交,其余材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提交,如果有就提交,如果没有就不用提交。
宅基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户代表推举书
经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推选
(身份证号
)为本宅基地(北京市丰台区
镇(乡)
村
号)的户代表。代表本户所有成员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过程中的指界、签字、提出(撤回)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接受询问、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或其他办理行为或结果等。
户代表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的一切行为,接受问询的行为及签署的一切文件,户成员均予以承认。
本户代表只针对本次工作有效,有效期为一年。
其他情况:
宅基地户成员(签字按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户代表原则上应为户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户代表确定所提供的信息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如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宅基地确权资格的情形,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户代表推荐原则
为保护宅基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各户原则上应当在户成员中确定一名户主(户代表),户代表与其他家庭成员权利、义务一致。户代表推荐原则:
1.户主(户代表)原则上应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原则上已经取得批准(登记)手续,批准(登记)手续记载的人员在世的,权利人与批准(登记)人员一致,各街镇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自行确定。
3.其中户内成员只有一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代表应为该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户内成员有多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家庭内部所有成员推选一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户代表。
5.户内成员均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由家庭内部所有成员推选一名户代表。
来源:北京日报,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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