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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应征税货物是否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问 Question
我公司是一家企业,一般纳税人,在国内销售某货物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该货物应征税,请问我公司出口上述应征税货物是否需视同内销货物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答 Answer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5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出口应征税货物,应当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本公告所称应征税货物,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八条等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2025年3月25日在政策法规-文字政策解读版块发布《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的解读》第三问“纳税人出口应征税货物的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应当怎样计算?”解读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应征税货物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按内销货物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统一规定执行,具体如下:(一)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按下列办法计算: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二)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综上,你公司出口上述应征税货物需视同内销货物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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