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令人发指的性侵案件,一名中年母亲先后交往的两任男友,竟对她的长女伸出了罪恶的魔掌,而这位母亲在得知情况后,非但没有为女儿讨回公道,反而试图掩盖罪行,其行为令人痛心疾首。
涉案的三名被告分别为 49 岁的母亲、71 岁的李锦辉以及 53 岁的全志明。女童于 2009 年出生,还有一个 2011 年出生的妹妹。她们的父母在 2018 年离婚,而女童的生父在今年初也已离世。这个家庭本就经历了诸多变故,而女童却还要承受更为残酷的伤害。
女童的噩梦始于 2017 年的夏天。当时年仅 8 岁、就读小学二年级的她,在某个周六或周日前往位于粉岭的母亲首任男友李锦辉的住所,由其照顾。然而,这个本应给予她关爱的“长辈”,却做出了令人发指的行为。李锦辉竟用手指伸入女童的内裤,摩擦其下体。此后,他更是变本加厉,多次到女童家过夜,趁机伸手摸女童的下体。有一次,母亲在厨房煮饭时,李锦辉更是肆无忌惮,将女童的裤子拉下,伸手摸其下体,还说出“我都摸咗你,你可唔可以摸返我”这样不堪入耳的话,并强行捉着女童的手摸自己的下体,同时威胁她不要告诉别人。
到了2019 年,母亲又交往了第二任男友全志明。当时女童年约 10 岁,本以为生活会有新的转机,却没想到又陷入了另一个深渊。案发时,女童和全志明正在小睡,女童因想与全志明有亲人间的亲昵,便趴在了他身上。可全志明却趁机拉下女童的内裤,抱着女童用她的下体摩擦他的下体,随后还要求女童用手将他的下体放入她下身进行X交,且全程未使用安全套。
同年 11 月,全志明更是丧心病狂,在一个月内与女童又进行了三次性交。在过程中,他竟要求女童对他说“我爱你”,并在她的肚皮上射J。如此恶劣的行径,给女童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创伤。在法庭上,控方指出,女童的处女膜有完全撕裂的旧伤,这与她曾有性行为的说法相吻合,这也成为了全志明罪行的有力证据。
女童在遭受了这些非人的折磨后,终于鼓起勇气将此事告知了补习老师。补习老师得知后,出于对女童的保护和对正义的追求,向其母亲询问女童及妹妹是否曾被性侵。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母亲不仅没有为女儿的遭遇感到愤怒和心疼,反而叫老师不要报警,还叮嘱女儿不能把事情告诉其他人。更过分的是,她要求女儿在警方问及事件时,要说没有事情发生,甚至吩咐全志明跟警方说没有事情发生,并删除二人的敏感对话。母亲的这一系列行为,无疑是在为罪犯开脱,让真相差点被掩埋。
恶魔李锦辉
案件终于在近日于高等法院开审。全志明被控 4 项与 13 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控方指控他于 2019 年 9 月至 12 月,在大埔一单位内,4 次与约 10 岁的女童非法性交;李锦辉被控 8 项非礼罪,控方指控他于 2017 年某日,在大埔某单位 8 次非礼女童。而这位母亲则被控 1 项作出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控方指出她于 2023 年 4 月 1 日,要求补习老师不要举报其男朋友的“禽兽”行为,及要求女儿不要告知他人她男朋友曾性虐待她们两姐妹,并要女儿在警方查问时说没有事情发生,更和男朋友串谋隐瞒事件。
这起案件引发全港震惊,李锦辉和全志明的行为简直是“衣冠禽兽”,严重侵犯了女童的人身权利,给她的身心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而这位母亲的行为更是让人难以理解,她本应是女儿的保护者,却在关键时刻选择了背叛女儿,帮助罪犯逃避法律的制裁。
如今,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我们期待法庭能够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李锦辉、全志明的性侵罪行以及母亲的妨碍司法公正行为进行严惩。只有这样,才能还女童一个公道,让正义得到伸张,也给社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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