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3日讯 5月23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媒体通气会,会上介绍开展“两考”护考行动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将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所有在建工程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3日至15日),在居民区、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
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李亚宁表示,中高考承载着广大考生的希望与梦想,为给考生们营造一个安静、有序的备考和考试环境,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全力做好中高考期间声环境保障工作。
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参与市招考委组织的多部门联合“绿色护考”行动,强化与教育、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与联动,确保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应急协调机制,一旦遇到噪声污染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协同处置,及时解决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噪声问题,为考生们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据悉,按照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要求,自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严控各类噪声源。一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所有在建工程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3日至15日),在居民区、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二是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监管,严禁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噪声,杜绝在居民区、文教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内从事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增派执法人员,在中高考期间对全市各考点周边进行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或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依法依规查处,确保考试期间无任何噪音干扰。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考点周边噪声的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噪声变化情况,为精准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闪电新闻记者 冯宜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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