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世家”传人堕落:非法交易1.8万张黄鼠狼皮毛终落网
本是“毛笔世家”的传承人,却利欲熏心,沦为野生动物交易黑灰产业链的核心人物。今年1月,法院以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胡某等11人判处二年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胡某等三人还被处以2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为“狼毫”入歧途
江西文港享有“中国毛笔之乡”的美誉,全国80%的毛笔都产自这里,其中狼毫笔以笔锋刚劲有力而声名远扬。胡某出生于当地的“毛笔世家”,继承家族传统手艺后,他一边制笔,一边在网上售卖狼毫笔。
狼毫笔的“狼毫”并非真正的狼毛,而是黄鼠狼尾巴上的毛。一支高端的狼毫笔,需要三条以上黄鼠狼尾巴才能制成。以往,胡某和祖辈一样,每年冬季都会走街串巷,从毛皮贸易商、农民、渔民等处收购野生黄鼠狼皮毛。
然而,自2000年起,黄鼠狼被列入“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野生动物名录,禁止私自猎捕,违法者将面临严厉惩处。尽管现实中人工养殖黄鼠狼规模小、成本高,收购合法猎捕的野生黄鼠狼皮毛相对便宜,但收购非法猎捕的野生黄鼠狼皮毛价格更低。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胡某决定铤而走险,收购非法猎捕的野生黄鼠狼皮毛。
为掩人耳目,2018年12月至2024年1月间,胡某多次亲自或雇人前往浙江永康、德清、海盐等地收购。在此过程中,他结识了海盐渔船上的于某夫妇。
“职业收购人”现形
于某的父亲曾是持有合法狩猎证的猎人,于某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一些狩猎技巧。父亲去世前,将狩猎夹等工具留给了他。不过,于某并未取得合法狩猎证,夫妇俩平时以捕鱼为生,偶尔会猎捕野生黄鼠狼售卖。
几次向胡某出售黄鼠狼皮毛后,于某夫妇发现猎捕黄鼠狼的获利远超捕鱼,于是加大了狩猎强度。每当皮毛积累到一定数量,他们就会通知胡某前来收购。同时,为增加胡某单次收购的数量,于某夫妇还收购其他村民、渔民非法捕猎的黄鼠狼皮毛。
胡某发现这种收购方式隐蔽且高效,便在其他地方也组建了类似的非法收购链,在行业内声名远扬,每年冬季等待他前来收购,成了许多盗猎者的惯例,业内人还称他为“狼王小胡”。收购渠道打通后,胡某做起“职业收购人”的生意,甚至想着多收购些卖给同行赚差价。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他的“职业收购人”生意越做越大,制笔反而成了副业。
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对非法狩猎、买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但胡某通过点对点联系等方式,让这条黑色产业链愈发隐蔽,“职业收购人”生意愈发红火。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12月,海盐县公安局发现于某夫妇非法猎捕黄鼠狼的犯罪行为,并顺藤摸瓜锁定了以胡某为首的野生动物交易黑灰产业链。经调查,胡某累计收购1.8万余张黄鼠狼皮毛,收购金额高达90余万元。2024年5月30日,该案被公安部确定为挂牌督办案件。
斩断黑产链条
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涉及地域广泛、交易数额巨大。如何确定上下游犯罪人员、提取固定证据、鉴定涉案物品以及认定案值,成为办案人员面临的难题。
2024年1月,海盐县检察院受邀依法介入此案。检察官梳理分析案情后,引导公安机关从资金流水、货物来源、销售去向等方面展开侦查,明确涉案物品鉴定范围、价值认定标准等,进而追加认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截至2024年8月,胡某等15人陆续归案。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海盐县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对案件进行分层处理。对猎捕数量多、社会危害大的1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对猎捕数量少、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小的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同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建议对被不起诉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行刑衔接工作。
今年4月28日,海盐县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堵塞漏洞,从源头预防侵害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同时,向当地制笔行业反馈不法分子使用非法猎捕的野生黄鼠狼皮毛制笔的情况,进一步增强制笔业商户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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