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刘腾 李洪桥 )
“警察叔叔,我们在路边发现一只受伤的鸟,好像是保护动物!”近日,山东东明县陆圈镇第二初级中学初一年级学生顾建波、沈庆福、蔡越泽在陆圈镇黄路口新村经过时,意外发现并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池鹭,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青少年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5月3日,顾建波、沈庆福、蔡越泽三名学生途径黄路口新村时,发现路边有一只体型较为特殊的小鸟,蜷缩在路边,一动不动。经顾建波辨认,体型和特征像是池鹭,三名学生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报警求助。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三名学生的行为给予高度评价,并联系县林业局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救治专业处置。
经县林业局专家鉴定,此次救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池鹭,因受伤需暂时收容观察,待康复后将放归自然。为表扬三名学生的善举,县林业局特别授予他们“野生动植物爱心市民”荣誉称号。
三个少年的暖心之举,恰似一面镜子,映照出新时代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的丰硕成果。当保护野生动物从课本知识转化为本能反应,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少年们的成长,更是一个城市文明高度的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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