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网约车劳累一天,收车后回家小酌一杯,是许多网约车司机不多的爱好。
这本无伤大雅,但贪杯后隔夜酒未醒就继续营运的行为,是切不可取的。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大队民警在例行查酒驾时,发现一辆轿车行驶轨迹异常。经初步检测,驾驶人王某涉嫌酒驾。
面对检测结果,网约车司机王某辩称,其中午饭都没吃,还拉着乘客,怎么可能喝酒。后经酒精呼气检测,王某的呼气值为每百毫升酒精4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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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民警的进一步询问下,王某交代了自己的酒驾原因。原来,其前一晚和朋友聚餐饮酒至凌晨,14日上午自认为已经醒酒,便开始接单营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网约车作为营运车辆,则更在此基础上会进行从重处罚。目前,关于王某酒后营运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该事件再一次向广大网约车司机敲响了警钟,喝酒可以,千万不要在酒劲没过时,就开始营运,一旦被查,面临的后果十分严重。
而很多司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隔夜酒不会有太大问题,这则千错万错,要知道,在科学面前,个人的感觉往往只是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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