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带着各自子女的王婆婆与李爷爷携手组建新家庭。婚后,二人齐心协力创办百货经营部,王婆婆坐镇店内打理生意,李爷爷奔波在外采购货物,相互扶持走过数十载风雨岁月。
然而,平静的生活在2024年被打破。李爷爷离世后,王婆婆意外发现老伴生前签署了一份“投资人转让协议”,将经营部以零元价格转让给继子李某,随后李某又将店铺以同样方式转给了儿子小李。当王婆婆向小李询问缘由时,小李拿出标注店铺为“个人财产出资”的工商登记表,坚称父亲个人出资的店铺转让无需她同意。
共同打拼建立的店铺,为何成了个人财产?老伴又为何瞒着自己处理?深感寒心的王婆婆将李某和小李告上硚口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两份转让协议,并确认自己为经营部实际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民二庭法官余敏接手了这起案件。
“这些年,我一直把李某当亲儿子看待,再忙也没亏待过他……”庭审中,王婆婆满含泪水,倾诉着四十年来经营店铺、养育子女的艰辛。而李某一方则反复强调工商登记的合法性,双方还就转让协议上李爷爷的字迹真假产生争执,甚至提出要进行笔迹鉴定。
面对这起交织着商事规则与家庭伦理的复杂纠纷,法官没有急于启动鉴定程序。她与书记员先为双方细细分析:申请笔迹鉴定不仅需要预缴1万多元费用,耗时长达两个月,期间经营部正常运营受阻,每月都将产生收益损失,更重要的是,一旦走上鉴定程序,原本就脆弱的亲情裂痕或许将难以弥合。这番分析让双方冷静下来,决定暂缓鉴定。
抓住双方态度缓和的契机,法官迅速开展“双线调解”。在法律层面,引用《民法典》中共同财产认定、合同效力等条款,为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在情感层面,书记员引导大家回忆多年共同生活的温暖点滴,唤醒心底的亲情羁绊。一次次推心置腹的交谈后,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退,理解与包容不断增加。李某率先表态,不想让矛盾继续恶化,希望通过协商化解纠纷。
经过多轮“情理法交融”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确认经营部出资方式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由李某代表持有55%份额,王婆婆女儿代表持有45%份额,店铺出租收益按此比例分配。“老伴走了,我也老了,能把经营部分给孩子们,帮他们解决问题,我也安心了。”达成和解当日,王婆婆向法院申请撤诉。
近日,王婆婆家属将一面绣有“法理情中寻平衡 公正裁决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法院。据悉,经营部已顺利完成出资方式变更,原本剑拔弩张的两家人关系逐渐缓和,生活重回正轨。
“法律能划定权益边界,但解开心结需要搭建情感桥梁。处理涉及家庭关系的商事纠纷,既要明断是非,更要修复情感,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余敏法官道出了案件调解的深意。(叶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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