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世恒
有一次随团外出旅游,在一个商店里同伴不慎将一个玉手镯碰断了,店家拉着就不放,一定要照价赔偿。
见闹得不可开交,我走进圈里对老板说,照价赔偿可以,但是你得把这个手镯的进货单拿给我看,也是规矩,我们可不交那个冤枉钱。
我为什么要给你看,这里不是已经明码标价了吗?老板看起来理直气壮。
我说:“如果是物价部门审核过的,我会去找物价局对对账,因为这不是个小数目,他们不会不管,也许他们正想找个典型来宣传宣传呢!
当然了,如果再闹下去,就算是公安局、法院的来了,怎么处理也必须是要看进货单的,那可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你我谁说的价码都不顶用。”
为了让老板死心,我明确的告诉他,如果把进货单拿出来,是多少我们都赔,哪怕是再加点门面费都可以!否则我们一分钱都绝对不会给的。
老板见遇到了狠的,立即软了下来,那脸翻得比书还快,赶忙陪笑着说算了算了,都怪我们营业员没有及时提醒顾客注意才摔了的,算我们交学费,交个朋友好了吧!
回到车上,大家对老板态度的突然转变大为不解,我就解释说他们的那个进货单能拿出来吗!最多两百块钱进的东西,就敢标价八千块来买,真的是活抢人。
另外一个同车的问,两百块钱也是钱,他为什么不要了呢?对此我只能苦笑:他们会为这区区两百块钱,暴露那么大的商业秘密,成为一个天大的笑话吗?
还有一个不甘心的伙伴:他们就不会伪造一个货单吗?我觉得更不可思议:他们不管是伪造谁的合同和公章,一旦被较真,必定会死得很惨。
最后我告诉大家,这是一个销售公司,我才敢给他们要进货单。如果是工厂店,那就难办了,他们自己加工的东西是可以自己定价的,卖多少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谁都不好管。所以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为妙。
(本文作者为华文原创小说签约作家、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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