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人不在岗,工资照领?这种“躺赚”的美梦,实际上是在犯罪。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吃空饷”型职务侵占案件。公司班长伙同他人伪造考勤记录骗取工资、奖金、医保社保,最终全员获刑。
原来,古某某此前在甲公司日常负责员工考勤登记和离职手续。2019年起,她发现公司考勤系统存在漏洞,竟动起歪心思:古某某安排陈某某办理入职,但陈某某从未到岗。古某某不仅每天代其打卡,还伪造考勤记录。
2021年后,她甚至雇佣同事李某某“接力代打”,三人合伙制造陈某某“在职”假象,导致公司损失27.7万余元。古某某从中骗取工资、奖金23.7万余元,后支付1.9万元给李某某作为报酬,陈某某则“躺着”白拿医保社保3万余元。
2021年,员工王某某提出离职,古某某提议“离职不离岗”,继续用王某某的考勤卡代打卡,伪造其上班记录,又骗走公司12万余元。
2023年7月17日,陈某某经电话通知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但第一次讯问未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李某某、古某某分别于2023年7月20日、7月25日自行投案,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古某某、陈某某共同赔偿厦门甲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7.9万余元,李某某赔偿厦门甲公司经济损失1.9万元。
公诉机关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古某某、陈某某、李某某提起公诉。古某某等三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古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将厦门甲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法院判决最终古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8个月,罚金1万元;陈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1个月,罚金5000元;李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3000元。
法官提示,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即构成犯罪。用人单位应及时完善员工日常管理制度,及时注销账号权限、采用动态考勤(如人脸识别)、定期核查工资发放记录等,有效防范职务侵占风险。直接到手的工资奖金;单位支付的医保社保;公司代缴的税费、伙食费都属于“吃空饷”的范畴。职场人应严守法律底线,企业也需完善内部管理,不给“蛀虫”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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