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退役军人过世后,得到了一笔抚恤金和丧葬费,但因为老人没立遗嘱,为了这笔钱,子女二人就分配问题产生严重分歧,最后两个情人闹到了司法所。今年4月,鹤岗市东山区第二司法所成功化解这起家庭矛盾纠纷。
米某(化名)是建国前退役军人,于2025年2月26日逝世,国家按政策向其邮政储蓄工资账户发放40个月工资的抚恤金及丧葬费。因米某生前未留遗嘱,两名子女就遗产分配产生严重分歧。
老人儿子觉得自己是儿子,老人的后事都是他操办,这笔钱应该给自己,或者自己得到更多一部分。而老人的女儿则不满意:“过世之前,老人的日常都是我照顾,儿子根本没尽到赡养的责任,凭啥这笔钱我得的少?”对于老人女儿的质疑,儿子觉得委屈:“我怎么就没尽赡养义务了?平时我也没少花钱,有啥急事也是我去办,老人我也照顾了。”
调解员调解中发现,米某子女之间存在彼此指责对方未尽到赡养义务。调解员介绍,老人未立遗嘱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遗产分配原则有一般均等原则和特殊情形差异化分配,一般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均分遗产。特殊情形差异化分配:照顾弱势,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多分;多尽义务者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不履行义务者少分/不分,有扶养能力却未尽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协商一致优先原则:继承人可协商不均等分配,例如由照顾老人较多的子女继承大部分遗产。
据此,调解员逐一进行劝说:“都是亲人,不能因为钱的事闹得不亲了。毕竟以后的日子,你们两个才是最亲的人。”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了一致。米某女儿配合米某儿子完成抚恤金及丧葬费申报,米某儿子将抚恤金中的15万元转至米某女儿账户,剩余款项米某女儿自愿放弃继承,原本剑拔弩张的一家人重归于好。
图片由鹤岗市东山区司法局提供
- 龙头新闻 生活报记者:李威兵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