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释放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推进数据流通交易,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起草了《北京市石景山区支持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sjsjglk@bjsjs.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81928826
4.登录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jsjs.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附件1
北京市石景山区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石景山区自身发展定位,推进《石景山区数据要素赋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实施,助力石景山区数字经济迈向新高度,特制定本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支持对象为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务机构等主体。
二、支持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培育
(一)支持建设数据创新平台
支持区内相关主体打造数据要素领域的创新平台,如重点实验室、数据企业专业孵化器等。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北京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市级数据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加大数据产业资金支持
发挥石景山区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产业孵化和企业培育,支撑数据企业发展,对获得市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的企业,区级基金优先予以支持。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对通过数据资产金融创新项目开展融资贷款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担保费率(纳入担保补助的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总和)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万元。
三、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四)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跨区或跨省服务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认定,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运营投入的30%给予支持,最高予以500万元补贴,连续支持三年。支持项目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存储容量及网络传输速度,保障数据安全稳定运行。
四、支持数据治理与应用
(五)支持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
鼓励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评估认证。对首次通过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DCMM)认证的企业,经认定,根据证书等级按照2级15万元、3级20万元、4级25万元、5级3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享受差额奖励。第二、三年,经专家评审,根据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情况给予等级认证资金支持50%的后续奖励。
(六)应用模式创新奖励
支持聚焦石景山区“2+4+4”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数据应用模式创新。鼓励在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上实现创新突破,且在北京市或全国范围内形成良好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对入选国家、市级数据领域典型案例或进入数据领域大赛获奖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所获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五、鼓励数据产品流通交易
(七)支持建设高质量数据集
聚焦石景山区“2+4+4”现代化产业体系,鼓励建设通用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标准测试数据集、行业专业数据集以及大模型预训练语料库等。经认定为高质量基础训练数据集的建设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
(八)激励数据产品流通交易
支持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试点示范,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实现,对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首登记、首交易、首入表的,按市级奖励1:0.5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六、支持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
(九)支持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
鼓励开展数据加密、脱敏、认证授权、安全交换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在区内实施且实现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认定,按照项目投资额20%予以补助,最高200万元。
七、支持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
(十)支持建设产业承载空间
加快集聚一批拥有前沿技术及良好市场前景的数据企业,支持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建设运营产业集聚区和数据标注基地,根据建设运营机构在品牌影响力、专业运营能力、人才队伍、运营面积、整合资源、运营成效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与投入成效。第一年给予前置资金支持,一次性拨付运营方运营经费不超过550万元,第二、三年根据运营成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一次性拨付,三年总计不超过1650万元的运营经费。
八、支持创新发展生态建设
(十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鼓励数据安全、数据资产、数据信用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数据要素综合服务。在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营数据要素服务窗口,为石景山区各类企业和机构提供数据合规确权、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交易流通、数据资产金融创新等全链条数据要素服务,为各类企业的成长和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经评审,给予三年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400万元。第一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前置资金支持,第二、三年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不超过150万元资金支持。
(十二)人才培养与引进
加大数据要素相关人才引进力度,优先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办理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等事项。积极推荐评定“景贤人才”,为其在子女教育、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加大数据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数据要素专业培训机构落地,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标注、数据产品建设等培训课程,推动数据要素领域技术人才职称评定体系建设。支持区内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培养数据专业人才。
九、附则
(十三)附则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30天后起施行,有效期3年。遇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本措施将适时优化调整,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本措施由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及组织实施。
附件2
关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为指导,围绕国家、北京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这一工作主线,为推进《石景山区数据要素赋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实施,区政务和数据局起草编制了《北京市石景山区支持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基于石景山区数据资源调查结果,结合企业对数据要素相关政策需求,对标先行区域已出台相关政策,针对我区存在的数据应用场景建设不足、数据流通交易不活跃等问题,为充分释放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推进数据流通交易,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起草编制《措施》。
《措施》适用的申报对象主要为符合国家、北京市、石景山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务机构等主体。(实际经营指的是企业按照其注册的经营范围,开展了具体的业务活动,有实际的收入与支出,并依法进行了税务申报和缴纳。)
《措施》覆盖七个方向共十二条。
方向一:支持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培养,包括支持建设数据创新平台、加大数据产业资金支持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方向二: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持跨区域跨省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方向三:支持数据治理与应用,包括支持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和应用模式创新奖励。
方向四:鼓励数据产品流通交易,包括支持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和激励数据产品流通交易。
方向五:支持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包括支持关键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
方向六:支持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包括支撑建设产业承载空间。
方向七:支持创新发展生态建设,包括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和人才培养与引进。
附则:包括有效期,适应性及解释兑现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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