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前公告收回宿迁学院新校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引发关注。5月9日,宿迁学院党委宣传部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根据建设合规要求,该校新校区应变更建设主体,由宿迁学院变更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据悉,5月6日,宿迁市自规局发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称,2022年8月和2023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该局向宿迁学院核发4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划拨方式向该校提供位于湖滨新区(东至迎宾大道、南至青墩路、北至黑松路)的4宗共173.053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宿迁学院新校区东北校区、东南校区、西北校区、西南校区项目。
公告表示,目前该校已停止建设宿迁学院新校区4个项目,不再继续使用173.053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并向该局申请无偿收回新校区4个校区项目共173.053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于市自规局收回新校区4个项目用地使用权的原因,宿迁学院党委宣传部相关人士5月9日告诉澎湃新闻,根据建设合规要求,该校新校区应变更建设主体,由宿迁学院变更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完成后移交宿迁学院办学使用,资产转由省教育厅管理。
该人士表示,目前新校区建设有序推进,将保持进度不变、投入不变、搬迁时间不变。按预定计划,今年底将完工,2026年秋季启用。
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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