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突然掉头撞到行人,行人却赔偿7万元!近日,青岛李沧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争议,很多人认为法院的判决有问题,作者也来分析一下自己的看法。
话说有一天,青岛一名老人边打电话边走路,期间突然一个转身撞到正常走路的小伙身上,导致自己骨折,小伙安然无事。经过鉴定,老人定为十级伤残,随后老人家属立马把小伙起诉到法院。小伙本以为自己正常走路,没计较老人碰瓷就不错了,谁知道自己竟然还会惹上官司?没想到法院真就判小伙赔偿老人18.8万的医疗费。
经过判定,老人突然掉头造成事故负主要责,而小伙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也要负次要责任。最后经过多次调解,正常走路的小伙要赔偿7万给老人,法院表示案件最终被完美化解……
更离谱的是,青岛法院还将本案件作为一个普法案例自己发出来了,不由得引发网友讨论:这以后别说扶不扶了,走路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就够受的了。
陈述基本事实后,垛爸也来分析一下。对于这则新闻,不少媒体都在开头加了一个“近日”,但实际上这个案件已经发生很长时间了,最早是出现在青岛李沧法院的官方上,时间为去年的10月31日,而且还配上了一组漫画。
从官方发布的消息来看,不少媒体的报道都出现了一个错误,就是案件中二人都是男性,没有所谓的大妈,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媒体的口中就变为了“大妈”,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在大部分报道中都出现了大妈。
此外,网友之所以对这个案件有疑义,是因为该案件是一个过错责任的逻辑,简单来说就是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谁过错多,谁承担大部分。而小伙在其中是无辜的,所以正常走路,就不应该赔钱。
不过大家忽略的是,这个案件是经过双方多次调解后达成的一个结果,并不是法院判决的结果。也就是说,这7万元是经过小伙同意的,甚至可能没有任何依据,不过两者之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现在你还觉得这样的处理结果有何不妥吗?
只不过垛爸不明白的是,对于这样的案件,为什么拍成漫画进行普法宣传?关键是在这其中,法院到底对我们普什么法了?侵权赔偿?过错责任划分?显然都没有。反而在最后提醒了一下大家走路要注意路况,集中注意力,可这些话不是应该交警来说才对吗?
所以网友的讨论和不解是没有原因,因为我们通过这个案例并没有学习到应该如何处理,还反过来让一些人产生了另类疑问,就是走路时到底个人保持多少距离才算安全?反正作者也不知道,更没有在哪条法律法规中查到,不知道有人知道答案吗?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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