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
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维护肉类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全市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针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1.是否具备肉制品生产资质。
2.是否超出许可(登记)类别生产。
3.是否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4.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
5.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安全自查、出厂检验等制度,并如实记录。
6.是否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
7.是否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
8.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
9.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是否相符。
10.是否以风味肉制品冒充纯肉制品。
11.其他违法行为。
(二)针对集贸市场、零食店、火锅食材店、小食杂店、小超市和烧烤店、火锅店、牛(羊、驴)肉馆等
1.是否按要求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2.是否以其他低价畜禽肉假冒高价牛(羊、驴)等肉制品。
3.是否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
4.是否采购、销售“三无”肉制品、“山寨”肉制品或“过期”肉制品。
5.其他违法行为。
(三)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
1.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是否严格审查入网生产经营者资质和肉制品标识信息。
3.是否对涉嫌肉制品虚假宣传行为监测排查。
4.涉肉制品经营网络直播间及其经营活动是否合规管理。
5.线上肉制品销售是否存在虚假功能宣传、销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
6.其他违法行为。
二、注意事项
1.投诉人或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请投诉人或举报人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3.对查实的举报,符合奖励条件的,我局将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平台提交线索。(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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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李宇凌
审核 | 陈文经 张镇业 曾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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