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公司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以下简称因病鉴定)工作,现将申请因病鉴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加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条件及程序
参保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一) 须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二) 经三级以上医院确认医疗终结人员(要有住院或治疗结论性病历), 截止目前仍然不能工作的。
(三) 本人自愿申请(没有行为能力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四、提交材料
1、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2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提供近期三级以上医院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行动不便的人员可以由其亲属代理报名,鉴定时必须本人参加,鉴定时间和坚定地点另行通知。
请携带以上材料到机关一楼人力资源部(原劳资科)报名。联系人:刘鑫,联系电话:0469-5531706。
饶河农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5年5月6日
编辑 / 贾 微
审核 / 李妃妃
监制 / 孙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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